湖南航天医院遥测中央监护系统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湖南航天医院遥测中央监护系统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湖南航天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根据临床医疗需要和相关规定,湖南航天医院对下列项目进行采购,供应商可以对单个设备进行响应,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参与,具体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台/套)

简要功能(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限价总额(万元)

采购方式

1

遥测中央监护系统(一拖八)

1

通过该系统病人在移动状态下可以佩戴心电遥测发射盒,将生命体征数据无线传输到遥测中央主机里,当患者发生异常时,中央主机会发现并发出报警提醒。

19.5

询比采购

2

视频气管插管镜(两根镜子一个主机)

1

用于引导重症病房气管插管、床旁吸痰、支气管镜检查等。

19.5

询比采购

3

包埋盒打号机

1

用于组织包埋盒病理编号打印。

19

询比采购

4

全自动核酸分子杂交仪

1

用于核酸分子杂交。

6

询比采购

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其他条件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2.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5.所投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提供的有效授权书。

三、公告日期及采购文件获取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4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携带报名资料到湖南航天医院采购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所需资料详见附件(附件:报名资料清单),如未办理报名手续或逾期送达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电子版,不向供应商提供纸质版。


四、采购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五、联系方式

地 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89号湖南航天医院B栋5楼采购部办公室。

采购人:湖南航天医院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731-********


,湖南

标签: 遥测中央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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