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告(2014)建字第1177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镇市卫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二次)已由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清镇市卫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复[2013]266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50.0%;50.0%; ,招标人为清镇市卫城镇小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地址:清镇市卫城镇 ,项目投资:521.47 万元 ,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3652.0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311.28平方米,建公租房56套,每户面积59.36平方米;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340.76平方米,分为三个商铺和一个商业服务网点。清镇市卫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主体建设及附属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1个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9月13日 00时00分至 2014年09月30日 10时00分,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www.gcjsnew.gyggzy.cn) 购买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报名5.1、 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4年09月24日 00时00分 至2014年09月30日 10时00分 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www.gcjsnew.gyggzy.cn) 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申请通过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
5.2、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申请书、保证金确认函的原件扫描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08日 13时00分 ,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SOHO区 G座),(详见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显示屏)。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备注: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贵阳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办理和启用数字证书的通知》)先办理数字证书。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办理数字证书,将无法进行文件下载等在线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