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办公室长江工会关于开展“见证治江历史书写治江篇章”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长江委办公室长江工会关于开展“见证治江历史书写治江篇章”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意义重大。近年来,在长江委党组统一领导下,全委专、兼职新闻宣传工作者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充分发挥宣传文化工作“导航灯”“指南针”“助推器”“压舱石”作用,为治江事业发展营造了积极向上的良好舆论环境。

新闻宣传工作者和水文化工作者是传播治江事业正能量、传承弘扬保护长江文化的重要力量,在11月8日记者节到来之际,特开展系列新闻宣传与治江文化作品征集与评选活动,增强凝聚力、弘扬正能量,传承长江委精神,打造全委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家园”,不断开创我委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组织单位

长江委办公室、长江工会主办,宣传出版中心承办。

二、参加对象

委属各部门、各单位专、兼职新闻宣传工作者和水文化工作者。

三、活动主题

主题为“见证治江历史书写治江篇章”。包括新媒体作品征集与评选、新闻作品征集与评选、摄影作品征集与评选。

四、活动安排

(一)作品形成时间

2020年1月以来。

(二)作品要求

作品要求围绕长江保护与治理重点工作、长江委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开展宣传,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格调健康,特色鲜明,充分反映治江工作取得的成就,展现长江委职工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投身治江事业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作品报送

参评人每类作品限报一件。作品由各部门、单位统一收集后,集中报送至宣传出版中心新闻宣传部。(联系人:杨莹,电话:*****,电子文档投稿信箱:*********@qq.com)

新媒体作品包括短视频、海报、长图、动漫、图说等,并且已在相关媒体刊发。

新闻作品包括消息、通讯、新闻评论、新闻特写、副刊体裁作品等,并且已在相关媒体刊发。

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彩色、黑白均可,单幅作品每人不超过5幅,组照不超过4张(组照为1幅),组照照片中,每张都需要标记顺序代码。征稿作品为数码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作者需提供作品文件的最大尺寸,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word文档)。摄影作品一律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谢绝利用电脑手段改变原始影像的创意作品(作品仅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删减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请保留原始文件。

(四)作品征集时间

2021年11月8日—12月18日

(五)作品评选时间

2021年12月。每个类别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

(六)评委组成

初评:初评评委组由宣传出版中心推荐有关专家组成。

终评:终评评委组由委办公室、长江工会、新华社、中新社、人民网等推荐有关专家组成。

长江委办公室 长江工会

2021年11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历史 见证 宣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