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项目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项目
项目编码:B320*****050314*****001
2.采购方式
比质比价
3.投标人资格
(1)通用资格:
1.具有2家及以上新建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系统或改造业绩。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报价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起 5工作日内。
(2)报名证明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5.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须先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bid.xkjt.net)上完成注册工作,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投标”。
(2)提醒事项: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516-********。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3)逾期在线响应、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
(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韩成举(152*****778)刘京航(135*****605)
联系方式:0516-********
技术联系人:郝锋(136*****319)邮编:******
邮箱:xkfd_********@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徐矿电厂路一号
具体方案详见公告附件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2日
附件:
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一、概述
1.利用现有轨道衡ZGU-100-DG增加车号自动识别,车号自动识别系统要具有良好人机界面、方便易用、可靠性良好。它可以方便的融入现有的系统之中,提供高质量的车号识别的服务。对现有的轨道衡称重管理软件进行升级或开发轨道衡称重管理软件,实现我公司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功能。
2.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以及与本项目涉及的软、硬件接口程序开发、调试等工作。它提出了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项目质量要求及数量,投标方在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等方面的技术服务要求。
3.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4.投标方投标前应认真阅读本技术规范书的每一条款,投标方如与本规范书有偏差都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及时通知招标方。否则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规范书的要求。
5.投标方对合同范围内的设备质量负有全责,为保证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系统稳定运行,投标方负责设备采购、运输至现场、安装、调试、投用和对招标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6.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若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标准执行;若出现有前后不一致的内容,最终如何选择由招标方确定或按较高标准执行。
7.投标方具有2家及以上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建设业绩,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业绩的简要合同复印件。
8.在合同签定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9.投标方提供的产品若非本公司生产,必须有原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投标方在中标后应提供相应的设备说明书。对提供的进口设备,应提供进出口报验单,设备使用说明书为中文。
10.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对设备的任何变动必须有招标方的书面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投标方供货时没有经过招标方的同意擅自改变设备的型号、参数、生产厂家等,招标方有权退回设备,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并有权对投标方处于2倍于该设备价格的罚款。本技术规范书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1.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可提供优于本技术规技术范要求的设备,但不应低于本规范的技术要求,作为技术评标的的一部分。
(一)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性能符合要求。
(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3)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2.供货范围
施工范围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方负责对新增设备的安装、电缆、所有涉及本项目的软、硬件接口开发及调试、软件调试等,并编制审批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所需的电缆等附属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
(2)供货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车号识别主机 | 1台 | |||
2 | 车号识别天线 | 1个 | |||
3 | 车号识别馈线 | 1条 | |||
4 | 车号识别安装架 | 1个 | |||
5 | 现场调试费 | 1台 |
(3)投标方负责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所需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并负责安装、接线调试以及软、硬件上显示所有工作。
(4)设备安装完成后,为使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二)交货进度
签订合同后两周内将合同设备运输至徐矿电厂。
二、技术要求
(1)不受诸如灰尘、油污、振动、冰雪雨雾等遮挡物影响,抗电磁干扰能力强,可全天候工作。
(2)识别精度高,适应车速高,在车速为30KM/H的情况下,准确率仍达99.9999%。
(3)标签可改写100万次以上,免维护,超长寿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设备接口:与计算机通过232数据接口
识别精度:≥99.9999%
适应车速:0—30KM/H
识别距离:0—6M
发射带宽:<5KHZ
系统可靠性MTBF:机械部分>104小时;电器部分>105小时;
系统可维护性NTTP:机械部分<2分钟;电器部分 <3分钟;
适应环境:适用于雨、雪、灰尘、油污、风沙等恶劣环境。
室外设备 | 室内设备 | |
温度 | -50℃---+85℃ | -25℃---+70℃ |
相对湿度 | ≤95%RH | ≤85%RH |
三、性能验收试验及标准
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合同产品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人现场。
2.性能试验的时间:设备投运合格之后一个月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协商确定。
3.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结论招投标双方均应承认。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投标方接到招标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将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四、设计、供货、资料要求
1.投标人负责技术条件中所提到设备及其附属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按照招标方现场提出的流程软件优化,对装置本体的技术、性能、设计、安全、可靠性及加工制造的部件质量负全责。
2.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设备的制造、试验、包装和运输,还包括对设备的指导安装、运行所需的技术服务。投标人派出技术好、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技术人员、检查人员在设备指导安装、启动调试及投运期间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3.招标人无偿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五、技术服务要求
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天数,招标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投标方须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方填写)
序号 | 工序名称 | 工序主要内容 | 备注 |
(3)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6)在设备开始安装前,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整个工程的安装施工指导方案。
(7)在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在系统调试结束,验收合格投运后一年内,投标方负责整个系统除运行操作、管理外的所有设备维护工作。
4.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六、培训计划
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培训计划和内容列表如下(投标方填写):
序号 | 培训内容 | 计划人日数 | 培训教师构成 | 地 点 | 备注 | |
职称 | 人数 | |||||
1 | 徐矿电厂 | |||||
2 | 徐矿电厂 | |||||
3 | 徐矿电厂 |
2.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3.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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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项目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项目
项目编码:B320*****050314*****001
2.采购方式
比质比价
3.投标人资格
(1)通用资格:
1.具有2家及以上新建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系统或改造业绩。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报价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起 5工作日内。
(2)报名证明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5.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须先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bid.xkjt.net)上完成注册工作,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投标”。
(2)提醒事项: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516-********。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3)逾期在线响应、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
(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韩成举(152*****778)刘京航(135*****605)
联系方式:0516-********
技术联系人:郝锋(136*****319)邮编:******
邮箱:xkfd_********@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徐矿电厂路一号
具体方案详见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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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一、概述
1.利用现有轨道衡ZGU-100-DG增加车号自动识别,车号自动识别系统要具有良好人机界面、方便易用、可靠性良好。它可以方便的融入现有的系统之中,提供高质量的车号识别的服务。对现有的轨道衡称重管理软件进行升级或开发轨道衡称重管理软件,实现我公司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功能。
2.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以及与本项目涉及的软、硬件接口程序开发、调试等工作。它提出了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项目质量要求及数量,投标方在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等方面的技术服务要求。
3.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4.投标方投标前应认真阅读本技术规范书的每一条款,投标方如与本规范书有偏差都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及时通知招标方。否则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规范书的要求。
5.投标方对合同范围内的设备质量负有全责,为保证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系统稳定运行,投标方负责设备采购、运输至现场、安装、调试、投用和对招标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6.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若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标准执行;若出现有前后不一致的内容,最终如何选择由招标方确定或按较高标准执行。
7.投标方具有2家及以上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建设业绩,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业绩的简要合同复印件。
8.在合同签定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9.投标方提供的产品若非本公司生产,必须有原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投标方在中标后应提供相应的设备说明书。对提供的进口设备,应提供进出口报验单,设备使用说明书为中文。
10.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对设备的任何变动必须有招标方的书面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投标方供货时没有经过招标方的同意擅自改变设备的型号、参数、生产厂家等,招标方有权退回设备,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并有权对投标方处于2倍于该设备价格的罚款。本技术规范书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1.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可提供优于本技术规技术范要求的设备,但不应低于本规范的技术要求,作为技术评标的的一部分。
(一)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性能符合要求。
(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3)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2.供货范围
施工范围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方负责对新增设备的安装、电缆、所有涉及本项目的软、硬件接口开发及调试、软件调试等,并编制审批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所需的电缆等附属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
(2)供货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车号识别主机 | 1台 | |||
2 | 车号识别天线 | 1个 | |||
3 | 车号识别馈线 | 1条 | |||
4 | 车号识别安装架 | 1个 | |||
5 | 现场调试费 | 1台 |
(3)投标方负责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所需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并负责安装、接线调试以及软、硬件上显示所有工作。
(4)设备安装完成后,为使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二)交货进度
签订合同后两周内将合同设备运输至徐矿电厂。
二、技术要求
(1)不受诸如灰尘、油污、振动、冰雪雨雾等遮挡物影响,抗电磁干扰能力强,可全天候工作。
(2)识别精度高,适应车速高,在车速为30KM/H的情况下,准确率仍达99.9999%。
(3)标签可改写100万次以上,免维护,超长寿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设备接口:与计算机通过232数据接口
识别精度:≥99.9999%
适应车速:0—30KM/H
识别距离:0—6M
发射带宽:<5KHZ
系统可靠性MTBF:机械部分>104小时;电器部分>105小时;
系统可维护性NTTP:机械部分<2分钟;电器部分 <3分钟;
适应环境:适用于雨、雪、灰尘、油污、风沙等恶劣环境。
室外设备 | 室内设备 | |
温度 | -50℃---+85℃ | -25℃---+70℃ |
相对湿度 | ≤95%RH | ≤85%RH |
三、性能验收试验及标准
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合同产品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人现场。
2.性能试验的时间:设备投运合格之后一个月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协商确定。
3.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结论招投标双方均应承认。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投标方接到招标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将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四、设计、供货、资料要求
1.投标人负责技术条件中所提到设备及其附属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按照招标方现场提出的流程软件优化,对装置本体的技术、性能、设计、安全、可靠性及加工制造的部件质量负全责。
2.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设备的制造、试验、包装和运输,还包括对设备的指导安装、运行所需的技术服务。投标人派出技术好、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技术人员、检查人员在设备指导安装、启动调试及投运期间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3.招标人无偿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五、技术服务要求
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天数,招标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投标方须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方填写)
序号 | 工序名称 | 工序主要内容 | 备注 |
(3)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6)在设备开始安装前,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整个工程的安装施工指导方案。
(7)在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在系统调试结束,验收合格投运后一年内,投标方负责整个系统除运行操作、管理外的所有设备维护工作。
4.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六、培训计划
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培训计划和内容列表如下(投标方填写):
序号 | 培训内容 | 计划人日数 | 培训教师构成 | 地 点 | 备注 | |
职称 | 人数 | |||||
1 | 徐矿电厂 | |||||
2 | 徐矿电厂 | |||||
3 | 徐矿电厂 |
2.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3.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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