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大元路(东十二路-长株高速)绿化及人行道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大元路(东十二路-长株高速)绿化及人行道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本工程为大元路(东十二路-长株高速)绿化及人行道工程,本项目范围为桩号K4+905.363-K5+120,全长214.637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人行道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二、相关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技术规格

1、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

4、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5、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项目地点:长沙经开区。

五、服务标准

1、本工程量清单(含上限价)

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2、编制依据

2.1湖南中大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图;

2.2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20]5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2.3 2020年版《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及《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等;

2.4湘建价市[2020]46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5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输和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计价规定的通知》(长住建发〔2020〕103号);

2.6材料价格按《长沙建设造价》2022年2月预算价,部分材料参考长沙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长沙经开区投资评审中心《2021年第一期常用材料价格手册》,两者都无参考的则按经建设方确认的市场询价;

2.7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答疑文件;

2.8其他相关资料。

3、编制说明

3.1、结算时,根据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分为两部分计算:(1)固定费率部分,按上述编制结论调整。(2)按实签证部分,在预备费中考虑。

按实签证部分包含内容:

(1)扬尘控制措施费:施工场地硬化、扬尘喷淋系统、雾炮机、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场地绿化;

(2)场内道路:施工道路;

(3)排水:排水沟、管网、以及其它相连的构筑物;

(4)施工围挡(墙):围挡或围墙;

(5)智慧管理设备及系统: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设备及系统;施工场地视频监控设备及系统;人工智能、传感技术、虚拟现实等高科技设备及系统;

3.2安全责任、环境保护税暂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的1%计取,结算按实际缴纳金额进行调整;

3.3、经与委托单位沟通确认如下事项:

(1)弃土运距按15km包干,取土运距按5km包干;

(2)本工程按(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总价措施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的5%计取不可预见费,结算时按投标优惠率执行优惠;

3.4根据现场勘察有两条既有道路不在本次施工范围内,与设计图不符;

3.5标识牌按1500元/个计入专业工程暂估价;

3.6本工程场地土方挖运均按采用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输计算,不另计卸土场费用,每天允许通行时间按大于8小时考虑;

3.7本工程机械进出场按1台挖机、1台压路机费用包干;

3.8垃圾桶按双桶考虑,样式按园区统一规格,实际采购成品需取得建设单位批准,结算单价不调整。

4、磋商报价要求

4.1、磋商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均执行统一投标报价优惠率,且在结算时,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均统一执行成交优惠率。

4.2、磋商报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预备费与招标控制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预备费保持一致,不得优惠;

4.3、磋商报价优惠率=[1-(磋商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招标控制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100%。

5、计量规则

本工程计量规则按照2013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时对下列部分做补充说明:

(1)土石方开挖回填计量按按经批准的实际开挖工程量计量。

(2)除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部门多方共同批准外,凡超过设计方案所示的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


六、验收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七、其他要求

1、工程款支付

1.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1.2付款方式:本工程进度款由发包人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6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结算资料合格并完成归档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余款(工程结算款的5%,含质保金及风险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完成结算审核后,依据结算审核结果一次付清。质保金与风险保证金合并设置,以后到期的限额比例为支付条件。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1.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条款。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采购 高速 绿化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