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工业园片区正本清源工程(施工)(350,000元)
新城工业园片区正本清源工程(施工)(350,000元)
文件编号 | E350*****011966*****001Z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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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不低于 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05-20 10:15: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在线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开标时间 | 2022-05-20 10:15:00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ied;}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p.X4{margin-top:17.0pt;margin-bottom:16.5pt;}span.X4{font-size:22.0pt;font-weight:bold;}p.X5{text-indent:31.2pt;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5{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2{text-indent:21.0pt;}p.X3{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p.X6{text-indent:21.0pt;}span.X6{font-size:10.0pt;}p.X7{text-align:left;}span.X7{font-size:9.0pt;}p.X8{text-align:center;}span.X8{font-size:9.0pt;}span.X11{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span.X12{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span.X13{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城工业园片区正本清源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城工业园片区正本清 源工程投资概算的复函》(同发投[2022]函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同安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街道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同安区西柯街道,为西州路、美溪道、环湾西路及官浔溪路所围区域,拟完善片区雨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挖修复DN30-300污水管道753米、DN100-600雨水管道1327米、新建化粪池、混接点改造、管道清淤及部分破损管道非开挖修复等。概算总投资2795.65万元(含暂估管线迁改费用),其中建安工程费1891.85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 ; (2)招标类型: 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位于同安区西柯街道,为西州路、美溪道、环湾西路及官浔溪路所围区域,拟完善片区雨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挖修复DN30-300污水管道753米、DN100-600雨水管道1327米、新建化粪池、混接点改造、管道清淤及部分破损管道非开挖修复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其中,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开挖修复 DN30-300 污水管道753 米、DN100-600 雨水管道 1327 米、新建化粪池、混接点改造、管道清淤及部分破损管道非开挖修复等,概算总投资2795.65万元,其中建安费工程费用1891.85万元(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开挖修复 DN30-300 污水管道753 米、DN100-600 雨水管道 1327 米、新建化粪池、混接点改造、管道清淤及部分破损管道非开挖修复等,概算总投资2795.65万元,其中建安费工程费用1891.85万元(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一并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2021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 级别。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最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3.4. 联合体投标: 3.4.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和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和信用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和评标办法所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人员业绩”,下同),信用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若联合体协议书未按上述要求明确的,则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与信用以具备企业业绩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与信用为准;若联合体协议书未按上述要求明确且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则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与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与信用为准。 (3)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4.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除3.4.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4-22 09:00:00 至 2022-05-20 10:15: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5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形式、银行保函、担保保函、 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 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5-20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同安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环城东路297号 邮编: ****** 电子邮箱: *********@qq.com 电话: 0592-******* 传真: / 联系人:吕阿玉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邮编: ****** 电子邮箱: ********@qq.com 电话: 130*****503 传真: 0592-******* 联系人:李金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里二路46号 联系电话: 059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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