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山镇潘河村盐碱地治理项目
太阳山镇潘河村盐碱地治理项目
太阳山镇潘河村盐碱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阳山镇潘河村盐碱地治理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发【2022】83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代理单位为宁夏聚银国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太阳山镇潘河村;
2.2 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斗沟3条,总长1.03km。治理沟道6条,长4.22km;其中:支沟1条,长度865m;斗沟5条,总计3.35km。更换 DN500预应力砼管394m。配套沟道建筑物2座,其中6米跨4米宽板桥1座、DN500过水涵管1座等内容。(详 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企业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附到投标文件相应部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 18 时前(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 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备注:网上登记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 时的项目经理,登记后不得更改。)
4.2 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并获取招标文件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 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3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按 1 号键;(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的规定,暂停第三方服务机构(CA 证书)现场业务办理活动,如有需要可登记在线自助办理系统进行在线办理。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4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 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事宜,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5 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 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 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白亮
电话:182*****15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聚银国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金水花苑
联 系 人:汤 工 李工
电话:139*****690; 157*****369
标签: 盐碱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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