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遂川县环保局检测设备邀请招标项目

采购编号:遂采[2014]—54号

采购项目:环保局检测设备

采购单位:遂川县环保局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邀请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及评标

六、授予合同

第三章 采购货物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附件

第一章 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遂采【2014】-54号邀请招标采购公告

依据遂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邀请招标采购方式,对环保局检测设备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遂采【2014】-54号

2、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采购预算

1
PH在线分析仪
一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9万元

2
COD在线分析仪
一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6万元

3
在线浊度仪
一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万元

4
重金属铅在线分析仪
一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9万元

5
重金属镉在线分析仪
一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9万元

采购预算包括水质在线监控平台和数据传输系统等的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商才能参加投标。

3.7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

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

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3.8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4、开标现场资格性审查证件展示:

已年检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国税及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五、联系事项

1、采购人: 遂川县环保局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37*****026

代理机构: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二0一四年九月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2.1
采购人名称:遂川县环保局

2
3
投标人资格:详见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
7.1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日七天前提出书面询问,询问函送至遂川县环保局、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问函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4
7.2
答疑与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网上给予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5
15.1
投标保证金金额:金额壹万元,并在规定时间内汇入下列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以转帐入以下帐户。转帐银行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遂川县支行营业部,账号:****************88并在用途上注明遂采【2014】-54号遂川县环保局检测设备投标保证金等。

若评标时经核实后发现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帐者,视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6
16.1
投标有效期:60 天。

7
17.1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 份;副本1份。

8
19.1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8日下午3:00

19.2
开标地点: 江西省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8日下午3:00

9
26.2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标。

评标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者提供货物的投标报价、技术性能参数、售后服务、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采用 综合评标法 对招标项目进行评标。

10
32.1
中标供应商按规定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交综合服务费。

11
33.1
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项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一、说明
1.适用范围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公告中所述检测设备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遂川县环保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 “投标人”(或投标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检测设备)投标活动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

2.4 “货物”是指遂川县环保局检测设备,包括运输、安装、培训等。

2.5 “服务”是指本项目检测设备的技术协助服务。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投标公告”

4.投标费用

4.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投标人代表

5.1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各章的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投标须知;采购需求和技术商务要求;评标办法;合同条款;附件。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日七天前提出书面询问,询问函送至遂川县环保局、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问函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2答疑与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五天前在指定网上发布。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答疑与澄清在投标截止日五天前的修改一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指定网上发布,所有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关注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提示

9.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

10.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0.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用于唱标)

(3) 明细表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技术文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8)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投标文件目录”

1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

13.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其货物和服务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的偏差。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

14.投标报价

14.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中的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14.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明细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4.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4.4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货物的,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款项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转入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帐户。并在用途上注明“遂采【2014】-54号遂川县环保局检测设备投标保证金”。

15.2 任何未按第15.1要求提交可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5.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

15.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的。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应自投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影响保证金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投标文件非特殊情况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

18.2 为方便开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同时保证正、副本标书中也附有),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18.3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19.2 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指定网上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21.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1.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时间段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及评标
22.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或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并唱标。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声明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2.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3.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和投标条件的为无效投标。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3.2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 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3.3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进行修改,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3.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提交投标书的;

2)提交了可调整报价的和超过采购人预算金额的;

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要求的;

4)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5)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资格证明文件相互矛盾的;

6) 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7)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投标情形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

23.5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4.投标的澄清

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5.投标的评价与比较

25.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与评价。

2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

26.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6.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6.2.1评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报价、技术内容、商务内容等进行评比。

26.2.2评标办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7.与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7.1 除按本须知第24.1条规定的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评标委员会接触。

27.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中标人的决定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六、授予合同
28.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8.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合同和依据评标办法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9.中标公告

29.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招标文件及补充、更正和公示网址规定的网上发布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29.2中标公告发布期内,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的质疑书送达(不接受传真、邮件)至代理机构。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 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无事实证明视为无效质疑);

(3)提起质疑的日期。

30.中标通知书

30.1 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2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同时按照本须知第15.4条和第15.5条的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31.签订合同

31.1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31.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采购代理服务费

32.1中标供应商按规定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交综合服务费。

33.解释权

33.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章 采购货物技术与商务要求、评分标准及评标办法

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

(一)、 总体要求

本系统相关的设备购置和安装需由中标单位一次完成。中标单位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仪表间提出改造建议及方案,合理布置相关设备,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及验收要求。其它事宜由中标方全权负责,包括施工、供货、安装调试、投运,直至数据联网上传,验收等。
(二)、系统组成
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在线监测仪器(主要监测指标:PH/温度、浊度仪、COD、重金属铅和镉在线分析仪),水质监控平台,配电系统,机柜、UPS等组成。

(三)、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COD在线监测仪

1、 测量原理:重铬酸钾氧化滴定法。

2、 测量范围:0~7000mg/L,分为6个量程档(可据水样实际情况进行量程切换)。

3、 测量间隔:1~120分钟可选。

4、 重 复 性:≥100mg/L时,<测量值的5%。

5、 <100mg/L时,<±5mg/L。

6、 准 确 性:≥100mg/L时,<测量值的10%。

7、 <100mg/L时,<±5mg/L。

8、 控制单元:PLC。

9、 显示单元:5.7英寸触摸屏。

10、模拟输出:4-20mA或0-20mA可选(负荷≤650欧姆)。

11、通迅接口:RS-232 4-20mA 。

12、电 源:AC 220V±10%,(50±1%)HZ 。

13、环境湿度:5℃-40℃;相当湿度(65±20)%。

PH在线分析仪

1. 中文菜单,大屏幕显示,两路继电器触点,可独立自由选择高低位控制。

2. 可独立调整的高低设定点滞后量,防止继电器在设定点周围震荡。

3. 自动识别标准液,操作有误时一键恢复出厂设置。

4. 历史曲线:设置自动存储时间,可连续存储超过1年的数据。在同一屏上提供“历史曲线”显示和“定时定点”查询等功能。

5. 具有密码保护功能,防止随意操作。

6. 产品编码信息唯一可查,有产品序列号,掉电保护>10年。

7. 测量范围:0~14pH。

8. 温 度:-10~110℃(接温度传感器时有效)。

9. 分 辨 率:0.01pH, 0.1℃。

10. 精 度:±0.01 pH,±0.3℃ 。

11. 输出方式:RS485、0~20mA/4~20mA两路PH/ORP和温度电流。

12. 工作条件:环境温度为0~60℃,相对湿度≤90%。

13. 输入阻抗:≥1×1012Ω。

14. 工作电压:220VAC±10%、50/60Hz。

在线浊度仪

1. 抗自然光干扰和样品颜色干扰,维护量低。

2. 可现场线性多点校准提高测量精度。

3. 打印功能,可接入盘式/针式打印机。

4. 测量单位可选(mg/l g/l ppm %)。

5. 多种安装方式,中英文操作界面,有断电数据保存和历史数据储存功能

6. 多点标定选择

7. 测量范围: 0~20g/l; 0~50g/l; 0~100g/l

8. 精 度: ±2%FS

9. 分 辨 率: 0.01

10. 数据接口: RS232/485(MODBUS、PROFIBUS-DP)

11. 防护等级: 控制器:IP67,传感器:IP68

重金属在线检测仪(镉,铅)

1. 测试前仪器自动抽取新样品清洗管路、计量管、消解池,确保测试具有代表性。

2. 采用PLC可编程控制技术、设备抗干扰能力强、运行稳定可靠。

3. 具有自动清洗、采样、报警、掉电保护、数据存储功能。

4. 计量组件:由红外光电精确计量,克服蠕动泵泵管磨损引起的取样误差。

5. 进样组件:蠕动泵负压吸入,避免了泵管与酸碱的接触腐蚀。

6. 光学定量系统:高精度定量样品/试剂体积,分析结果更加可靠。

7. 彩色液晶显示触摸屏、全中文人机对话界面,操作简单,方便。

8. 具备断电保护、来电自动恢复功能、数据自动存储、掉电不会丢失。

9. 具备缺试剂报警、缺样品报警、仪器漏液报警、试剂样品无法导入反应系统等异常报警功能。

测量范围:量程(0-50)mg/L,其他可以扩展。

准确度:不超过±4%。

重复性:不超过±3%。

测量周期:最小测量周期为30分钟,据实际水样,可在5~120min任意修改消解时间。

采样周期:时间间隔(1min~9999min任意可调)和整点测量模式。

校准周期:1天~99天任意间隔任意时刻可调。

维护周期:一般每月一次,每次约30 min。

试剂消耗:小于0.30元/样品。

输出:RS-485。

环境要求:温度可调的室内,建议温度(5~28)℃;湿度≤90%(不结露)。

电源:(230±10%)VAC,(50±10%)Hz,5A。

其他:常报警和断电不会丢失数据。

触摸屏显示及指令输入;异常复位和断电后来电,仪器自动排出仪器内残留反应物,自动恢复工作状态。

水质在线监控平台

(1)、通讯:采用GPRS,ADSL等传输方式,实现监测中心系统软件与各水站现场设备数据的采集和命令传送。具有定时定量和实时传输功能。

(2)、系统信息设置。能录入并管理上百个水处理系统、多个监测站点和同一站点多个监测断面的常规信息。

(3)、监测参数设置。包括各种监测因子种类的设置(如COD、重金属、pH、温度、浊度等)和通信参数的设置,允许多种监测设备接入。

(4)、实时监测。可以实时监测或巡测各污水处理系统的多个水质监测因子的数据变化情况。

(5)、历史数据查询。能查询和显示由用户指定日期指定监测站点的各种历史监测数据,全部按图形或列表方式显示。

(6)、统计上报。系统具有自动上报功能;通过表格的方式对特定时间段内指定的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把汇总的数据以文件形式保存,随时供中心站使用,并根据需要打印出实时监测报表、日报表、月报表、年度报表。

(7)、系统维护。由管理员对系统中心用户和数据库进行维护,并对监测站点设备的运行状态实现远程维护。通过口令校验,对基本数据的安全性、一致性、完整性进行管理和维护。

(8)、自动报警。如某监测点现场设备掉电、异常和某些水质参数值超过了设定的上下限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水质各类参数报警的上下值及方式),系统便自动记录并预警或报警。

数据传输

配备丰富齐全的通信接口,支持局域网、ADSL、GPRS、CDMA、PSTN 等,满足不同现场环境下对远程通信的要求。能自动根据用户的设置实现对各种水污染

源和气污染源的监控,自动对各种前端仪表进行采集和控制,不需修改程序。

配备了丰富的采集控制端口,有6 路隔离的RS-232,1 路隔离的RS-485,8 路高精度的模拟量采集, 8 路隔离的开关量采集,2 路继电器输出。

电源:220VAC,50HZ

功率:25W

工作温度:–20℃ - +70℃

工作湿度:0 - 99%RH

防护等级:IP65

二、付款方式

由采购方按下列程序在5天内付款:

1. 预付款:签订合同后,设备到达遂川,采购方查看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

2. 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起,正常使用1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余款为结算金额的10%,作为本设备的保修金,待本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天内支付。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即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1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等,同时提供终身 (免费/有偿) 维修保养服务。

2. 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2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 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

三、评分标准及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审。其中:投标报价45分,货物技术参数分29分,企业综合素质10分,售后服务及商务16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为预中标单位。如果出现分数相同,按投标报价(本次招标货物分项报价,但以总价为投标报价计算得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参数得分高者顺序排列。

一、投标报价(45分)

1、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0.45)×100

2、计分方法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仪器技术参数分(29分)

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所需材料的性能、规格等内容评分

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仪器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得基础分20分;基本技术规格要求参数负偏离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每项加0.5分,最多加分不超过9分。

三、企业综合素质(10分)

1、生产能力(满分1分)

近两年投标人具备200台以上(含200)生产能力并具有成功供货经验的(需提供供货合同原件)得1分,具备100---200台(含100)生产能力并具有成功供货经验的(需提供供货合同原件)得0.5分,其余不得分。

2、生产历史(满分1分)

截止时间在2013年12月31日前仪器连续生产历史在5年以上者得1分,连续生产历史在3---5年者得0.5分,否则不得分;按提供连续年份供货合同原件计分。

3、产品证书(满分2分)

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2531:1998国际质量标准证书、ISO8179-1: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AAA银行信用等级证书 (由国有商业银行评定,信用等级少于AAA者不得分)且在有效期内的,每具有一项得0.5分,没有则不得分。(凭有效证书原件计分)

4、质量监督部门的仪器、检测报告(满分2分)

具有国家级质量监督部门的仪器检测报告,检验报告齐全者得2分,缺一项扣0.5分,没有则不得分。(凭检测报告原件计分)。

5、工程业绩及用户对质量、售后服务的反馈良好口碑意见证明(3分)

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内有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每份得0.2分, 2011年5月至2014年5月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为有效合同予以计分;能提供已完成合同的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的评价报告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的每份得0.5分,最多不超过2分。(凭评价报告原件计分)

6、公司实力(1分):投标人注册资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得1分;50万元以下的0.5分。

四、售后服务及商务(16分)

1、承诺书(3分):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有售后服务承诺书但不完善的得2分,无售后服务承诺书的得0分。

2、免费保修期(9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免费保修期得1分;每增加1年加2分,最多加分不超过8分;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免费保修期不得分。

3、技术服务(1分):有完善的技术服务措施(含技术人员安排)的得1分,无技术服务措施得0分。

4、服务机构(3分):产品生产企业在吉安市设有特约售后服务网点的得3分,在江西省内设有特约售后服务网点的得1分,在江西省外设有常驻机构的该项不得分。(提供售后服务网点协议复印件)。

注:提供的合同原件等资料可以根据各条件要求重复使用并分别得分。中标公示及考察期间由招标单位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中标单位进行真实性审查,如出现伪造证书、合同、口碑证明等与投标文件不相符的情况,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 附 件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标段: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投标书

致:遂川县环保局、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三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明细表

3.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60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日期:

2.开标一览表(包括分项报价,以总价中标)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投标品牌

制造商名称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报价(元)
备注

1
 
 
 
 
 
 
 

2
 
 
 
 
 
 
 

3
 
 
 
 
 
 
 

4








5








合计:

注:此表应按“投标须知” 规定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且在投标文件中也应附有该表。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3.报价明细表(包括分项报价,以总价中标)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制造商名称
单 价
总价

1







2







3























总计

注:1.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盖章):

4.(硬件软件)技术规格要求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品目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响应/偏离说明

1






2






3





注: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对于评分的技术参数应在此表中详细响应,否则有可能废标。

投标人代表签字: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包括硬件及软件的各项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说明

1





2





3




注:商务条款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否则评委可能会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判。

投标人代表(签字):

6.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的应填写和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3)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4)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5)评标委员会将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附: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子 信 箱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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