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桂0312破3号桂林临桂县佳登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桂0312破3号桂林临桂县佳登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一、招募须知

(一)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采取公开招募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债务人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的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中所列债务人的概况仅为管理人前期调查的基本情况,不代表债务人实际资产、负债情况,也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及相关关联人的承诺。

(三)意向投资人支付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四)本招募公告由招募人即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企业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桂林临桂县佳登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佳登宝公司”或“债务人”),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日,住所地: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世纪东路(世纪大道)桂林奥林匹克花园7#地块23幢一单元8层03号楼,法定代表人:康玉英,注册资本:4100万元,股东及出资情况:河北秀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认缴2100万元,持股51.22%;贺洁认缴1506万元,持股36.73%;许嘉华认缴494万元,持股12.0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二)资产及负债情况

根据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的初步调查,佳登宝公司的情况如下:项目名称为秀兰郡府,位于桂林市临桂区新中路延长线东侧、秧一路北侧、万东路西侧(临桂区义宁路桂林市公安局办公楼南侧),项目土地三块,总用地面积******㎡,约244亩,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面积******㎡,其中住宅******㎡、商业*****㎡,共规划建设房屋38栋,规划户数5456户,其中商住楼有16栋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栋已达到办理预售许可证条件。土地证号分别为:临国用(2011)第3718号*****㎡;临国用(2011)第1065号*****㎡;临国用(2011)第1064号******㎡。桂林临桂县佳登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青岛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定市秀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向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用上述土地作抵押,截止2021年6月30日止,桂林临桂县佳登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2,492,026,561.60元,总负债3,256,866,049.56元(上述金额具体审计确认为准)。

以上资产负债情况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重整案件时的初步调查结果,管理人也将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佳登宝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评估。人民法院的初步调查结果及审计、评估结果均不构成佳登宝公司、管理人或人民法院对佳登宝公司实际资产负债情况的承诺或保证。意向投资人在缴纳报名保证金并向管理人递交《保密承诺书》后也可以自行对佳登宝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实地查看以详细了解佳登宝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管理人将予以配合。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征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的企业法人,有房地产开发相关资质的优先。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报名。

(二)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三)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为报名时间(若届时未招募到适格投资人,本公告继续有效,具体截止时间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2、意向投资人报名应提交材料:

(1)证明投资人主体资格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等;

(2)投资报名书:投资报名书中应当明确表明报名参与债务人重整投资;意向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说明、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保密承诺等;

(3)相关资信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企业的出资证明、征信记录;当前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的相关承诺、保证或证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征信记录等。

(二)意向投资人资格审查及缴纳报名保证金

1、资格审查:经管理人初步审查,意向投资人符合招募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且报名材料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管理人将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通知审核通过结果。

2、缴纳报名保证金:资格审查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在管理人通知审查通过后7日内,缴纳报名保证金1000万元,汇入以下管理人账户。

账户名称:桂林临桂县佳登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支行

银行账号:2103 2182 3930 0178 241

(三)尽职调查阶段

初步入围的合格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并递交《保密承诺书》后(不必等到公告的报名时间截止),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决定是否采信并承担法律后果。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及遴选阶段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1年12月8日前(如遇特殊情况管理人有权延迟截止日期)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人参与重整投资,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组建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遴选,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若在规定时间内只有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则直接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五)保证金的退回

自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意向投资人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退还报名保证金以本金为限,不计利息。

(六)协议的签订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确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向重整投资人发出通知,重整投资人须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但拒绝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或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在其他意向投资人中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义宁路秀兰郡府售楼部

邮编:******联系人:李律师(137*****134)、黄律师(159*****541

何律师(136*****516

桂林临桂县佳登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标签: 投资人 重整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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