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2022年通村道路路面整治工程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黑水县2022年通村道路路面整治工程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黑水县2022年通村道路路面整治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2-04-22 14:5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黑水县2022年通村道路路面整治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水县2022年通村道路路面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水县2022年通村道路路面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行审【2022】1号)、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水县2022年通村道路路面整治工程项目业主等事项的批复(黑发行审【2022】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批准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黑水县鼎程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不低于总投资20%)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水县鼎程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水县2022年通村道路路面整治工程

2.2工程地点:黑水县芦花镇、沙石多镇、维古乡、洛多乡、龙坝乡、西尔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在原有13条92.7公里通村道路基础上对路基、路面的病害处治和排水、防护、错车道、安全设施的完善(含晴朗-上热水塘公路、色雅路、日俄路、乌木树村道配套保通等工程),及利用路基范围内的挡土墙和较空旷的地方打造小品小景等。 2.4招标范围:本监理招标为施工监理服务和保修等阶段(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相关服务。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交通运输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已完成1个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 04 月 23 日2022 年 04 月 27 日 23 时 59 分[4](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4.3本招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需使用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打开,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10-********或028-********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16日10时00分[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abazho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黑水县鼎程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华锦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黑水县芦花镇正街27号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 978 号 3 栋 3 单元 5 层 519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837-*******

电 话:

159*****823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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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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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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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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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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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1]招标人应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全部载明在招标公告正文中,或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进行公开,或作为独立文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2]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4]招标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日。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工程 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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