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Ⅶ标段项目经理部钢结构组合梁制造、涂装、运输、现场连接及安装采购招标(第二次)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Ⅶ标段项目经理部钢结构组合梁制造、涂装、运输、现场连接及安装采购招标(第二次)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Ⅶ标段项目经理部

钢结构组合梁制造、涂装、运输、现场连接及安装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Ⅶ标段项目经理部,拟对本项目钢结构组合梁制造、涂装、运输、现场连接及安装采购进行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2005]第27号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施工Ⅶ标段)西起机天童南路西侧,与鄞州大道快速路施工VI标段相接,沿现状鄞州大道往东连续跨越天童南路、前河南路、学士路、钱湖南路后,与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V标段)相接。本标段同时跨越纵九河规划河道。Ⅶ标段桥梁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座主线高架、1对平行匝道以及1座地面桥梁。

主线高架桥梁起点桩号K15 355.5,终点桩号K16 890.0,共长1534.5m;1号匝道桥梁起点桩号KO 057,终点桩号KO 200,共长143m;2号匝道桥梁起点桩号KO 000,终点桩号KO 143,共长143m;

本标段与Ⅵ标段交接处的共用墩(YZP01)及伸缩缝属Ⅵ标段工程范围,与Ⅷ标段工程交接处的共用墩(YZP49)及伸缩缝属本标段工程范围。

2.2招标内容:

  1. 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钢结构组合梁及附属等,包含且不仅限于原材料采购、制作、运输、拼装、涂装、现场连接、安装、补涂、检测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包含且不仅限于因工艺需要与钢结构同步制作焊接的临时构件(如:临时吊耳、临时杆件、临时匹配、临时固定连接件等)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焊接、涂装及与其相应施工平台、支架基础和通道(支架门洞)的安装和拆除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2. 钢结构单元件制作(含工厂涂装、零配件及各种预埋件)、节段的制作、预(试)拼装、运输、检测、验收、保管;将钢结构及临时构件在规定时间内运至施工区域指定的位置。

  3. 负责完成临时钢构件制作(含工厂涂装)、运输、验收、保管及现场、拆除。

  4. 负责完成钢结构节段的临时和永久性的工地连接、修补、涂装;负责钢结构的最终涂装;负责焊接、涂装施工平台和通道(支架门洞)的安装和拆除。

  5. 负责完成钢结构现场安装及相关施工平台及支架基础的安装和拆除,包含以上施工内容所需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及机械费用。

  6. 负责施工现场交通组织及保障措施。

  7. 具体招标采购物资及数量详见附表1。

2.3工期要求:

钢组合梁及组件2022年8月1日开始供货,2023年9月30日完成供货(具体现场时间以实际施工进度为准);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使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发包人有权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延长的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按照3.4款执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3.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具有钢桁梁或钢箱梁结构制造经验,其年产量需满足*****吨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无负债经营,提供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环境管理体系,OHSAS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类似质量环境安环证书。具有近三年内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同时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和试验设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至少完成一座公路或市政道路用钢量4000 吨以上的钢桁梁桥或钢箱梁桥加工制作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五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招标产品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不允许对招标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23日上午9:00至2022年4 月27 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应至四川路桥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Ⅶ标段项目经理部3楼机料部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等资料扫描件一套(加盖公章)。(疫情期间,可线上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 月12 日9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楠大道下段36号蛟龙港管委会五楼物资设备部。

5.2 因疫情影响,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请所有投标人合理安排邮寄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四川路桥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crbg.com/)上发布,各投标人需注册四川路桥招标采购平台账号进行标书购买确认、标书下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传、澄清提问(若有)、补遗确认(若有)等事项,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事项,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Ⅶ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中海国标社区一期3楼

联系人:余先生186*****987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单位名称: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号:9409 0078 8015 0000 1231

监督电话:028-********

2022年3月25日

招标公告附表1

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Ⅶ标段项目

钢结构组合梁招标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部位

项目名称材料规格

单价内容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计量原则

1

钢结构组合梁

钢结构组合梁

1、材料品种、规格:钢板Q355D(规格详见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施工Ⅶ标段施工图第二册桥梁工程第三分册上部结构-组合梁)

2、部位:组合梁

3、含制作、运输、连接、安装、涂装、含存放、预拼装、连接以及过程中的施工平台及临时支架、支架门洞及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等措施、含剪力钉重量及检测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负责施工现场交通组织及保障措施

4、连接匹配件剪力焊钉共计******套(尺寸须满足设计要求)

t

4062.934

计量(价)规则按甲方发布的《招标文件》规则执行,对于组价因素的分析与理解,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均按这一规则执行

2

钢结构组合梁

1、材料品种、规格:钢板Q235C(规格详见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施工Ⅶ标段施工图第二册桥梁工程第三分册上部结构-组合梁)

2、部位:组合梁

3、含制作、运输、连接、安装、涂装、含存放、预拼装、连接以及过程中的施工平台及临时支架、支架门洞及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等措施及检测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负责施工现场交通组织及保障措施

t

12.58

1、上表中包件数量为图纸设计数量,结算以设计图纸数量为准,单价不作调整。

2、详细技术标准参见第六章“技术规范及要求”和设计文件及图纸。

3、投标人参与投标被理解为已熟知施工现场设置情况。投标人不得因供货时间推迟向招标人提出仓储、资金利息等费用要求。

标签: 快速路 钢结构 涂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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