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湾底疏港路高架桥及南港一号路工程所需路灯、箱变、电缆及玻璃钢管(疏港路高架桥部分)招标公告

黄岛区湾底疏港路高架桥及南港一号路工程所需路灯、箱变、电缆及玻璃钢管(疏港路高架桥部分)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黄岛区建筑工务局的委托,就其黄岛区湾底疏港路高架桥及南港一号路工程所需路灯、箱变、电缆及玻璃钢管(疏港路高架桥部分)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黄岛区湾底疏港路高架桥及南港一号路工程所需路灯、箱变、电缆及玻璃钢管(疏港路高架桥部分)

2.项目编号:黄岛区*******a

3.采购内容:

第1包:普通路灯

序号

品种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14米双火路灯

19

★灯具>300W LED

2

12米双火路灯

39

★灯具>205W LED

3

14米单火路灯

50

★灯具>300W LED

4

12米单火路灯

56

★灯具>205W LED

5

9米单火路灯

122

★灯具>150W LED

6

14米单火路灯

4

★灯具>205W LED

7

12米单火路灯

4

★灯具>150W LED

8

10米单火路灯

4

★灯具>150W LED

9

匝道灯

118

★灯具>30W LED

第2包:高杆路灯

品种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40米双升降高杆灯

4

★灯具>330WLED

第3包:嘉里植物

包:嘉里植物油污水泵站所需箱变

315Kva箱变一台。

第4包:路灯所需箱变

200Kva、315Kva箱变各一台

第5包:电缆及玻璃钢管


设备名称

型号

单 位

数量

电力电缆

VV-4*25mm2+1*16mm2+2*2.5mm2

19622

玻璃钢电缆保护管

¢100/5mm

842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第1包:普通路灯

4.1.1供应商须为国内工商注册的法人单位,能够合法提供本次采购产品及相关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1.2投标的路灯产品,非供应商自身制造的须具有路灯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4.1.3本次投标路灯产品涉及专利的,供应商须出具产品专利证明文件和产品专利拥有者允许以该专利产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说明函(开标时提供说明函原件);投标产品如不涉及专利的,供应商须出具产品不涉及专利的书面承诺书,因投标产品专利问题所产生的法律纠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开标时提供承诺函原件);

4.1.4投标的灯具产品按功率区间(30 W LED≤灯具≤150 W LED)和(150 W LED<灯具≤350W LED)各提供一种产品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要求的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灯具整灯光效、色温、功率因数、光通量等主要性能参数【检验报告有效期系指检验报告上标注有效期的以检验报告为准,未标注有效期的以2011年1月1日至今的检验报告为准,开标时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该产品不是供应商自身生产的,还须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该检验报告送检单位须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名称一致】;

4.1.5供应商须具有至少三个LED灯具产品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系指供应商自身201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单个合同中LED灯具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经营业绩;同类项目业绩以开标时提供的同一项目的合同原件、验收报告原件为准,二者缺一不可。】。

4.2第2包:高杆路灯

4.2.1供应商须为国内工商注册的法人单位,能够合法提供本次采购产品及相关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2投标的路灯产品,非供应商自身制造的须具有路灯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4.2.3本次投标路灯产品涉及专利的,供应商须出具产品专利证明文件和产品专利拥有者允许以该专利产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说明函(开标时提供说明函原件);投标产品如不涉及专利的,供应商须出具产品不涉及专利的书面承诺书,因投标产品专利问题所产生的法律纠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开标时提供承诺函原件);

4.2.4投标的灯具产品按功率区间(300 W LED<灯具)提供一种产品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要求的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灯具整灯光效、色温、功率因数、光通量等主要性能参数【检验报告有效期系指检验报告上标注有效期的以检验报告为准,未标注有效期的以2011年1月1日至今的检验报告为准,开标时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该产品不是供应商自身生产的,还须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该检验报告送检单位须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名称一致】;

4.2.5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二个不低于40米高杆路灯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系指1)201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单个合同中不低于40米的高杆路灯4杆的经营业绩;同类项目业绩以开标时提供的同一项目的合同、验收报告为准,二者缺一不可;2)前述经营业绩若为投标供应商自身完成的,须提供合同及相应验收报告原件;前述经营业绩若为供应商本次代理投标的高杆灯生产制造商的,可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及制造商公章;其他经营业绩来源不予接受】;

4.2.6供应商须提供本次投标的40米高杆灯产品的杆体结构计算书,该计算书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签章认可(开标时提供计算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3第3包:嘉里植物油污水泵站所需箱变,第4包:路灯所需箱变

4.3.1供应商须为国内工商注册的法人单位,是箱变产品的制造商,能够合法提供本次采购产品及相关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3.2供应商须具有符合采购要求的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不低于315Kva箱式变电站型式试验报告(开标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原件)。

4.4第5包:电缆及玻璃钢管

4.4.1供应商须为国内工商注册的法人单位,能够合法提供本次采购产品及相关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2电缆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开标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生产许可范围)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4.3玻璃钢管产品由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1)巴士硬度、2)拉伸强度、3)弯曲强度、4)密度(开标前提供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采购文件的获取

由供应商从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附件”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投标保证金

7.1缴纳金额:第1包:30000.00,第2包15000.00,第3、4包:不须缴纳保证金,第5包:10000.00。

7.2缴纳方式: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第八章“投标保证金收退平台流程说明”。

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情况由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后签字确认提交评审委员会。

户 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 号:***************

地 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

电 话:****-********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22日13:45 时-14:30时。

8.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9月22日14:30时。

8.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监控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采购人

联 系 人:缪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

9.2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孙睿

联系电话:****-******** 132*****688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

银行账号:********0153

邮 箱:zb_sunrui@126.com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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