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招标公告
东宁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宁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已由东宁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东发改投资[2014]21号文件批复,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水发[2014]329号文件下达工程建设地点和规模,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发改投资[2014]228号文件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中瑞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东宁县2014年计划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村屯21个,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0.97万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源工程、管网工程、管理房水源地保护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受地理区位限制,我县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多为分散式小型集中供水,本次规划的21个村屯以单井单屯为主,21个村屯供水设施建设年代久远,供水能力不足,管网多年老化,均有管网漏水现象、严重影响居民正常饮水,因此本次规划对21个村屯新建水源工程及重新铺设管网。本次招标计划分二个标段:
标段一:东宁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一标;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水源工程17处,其中机电深井13眼、引泉工程4眼;铺设管网21处,计78826延长米;建造管理井房13座、修建水源地护坡17处;安装水泵、变频器13套,室外电气安装13处。
标段二:东宁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二标;
主要建设内容:给水聚乙烯PE管材、管件采购。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0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7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单位,潜在投标人和承担该工程的项目经理要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第二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应为生产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及管件的厂家,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持有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3日至2014年9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专职安全员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检员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近三年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到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大厦购买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1楼8标室(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7.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中瑞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电 话:****-********
201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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