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
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具体要求请登录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jcyjc/******/t******19_*******.shtml">https://kjt.shanxi.gov.cn/xxgk/zfxxgkml/acs_*****/jcyjc/******/t******19_*******.shtml)查阅。
一、申报类别
2022年度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项目申报工作计划分两批次来组织,本批次申报范围为青年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
二、申报领域
本次申报不预设指南,申请人在自然科学领域范围内自由选题开展研究。支持领域主要包括:数理、地球、化学、能源、材料、先进制造、信息、生物、农业、资源环境、节能环保、人口与健康等科学领域。
三、申报条件
(一)青年项目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申请当年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4.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人,须通过所在职单位申报。
(二)面上项目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承担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经历;
2.累计主持过3项(含)以上省基础研究计划、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不得申报;
3.项目申请人有正在主持(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仍未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或申请人有在研主持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各类项目、省基础研究计划各类项目、人才团队、地区合作类项目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2.项目申请人应为太原学院教师;
3.项目组主要人员(一般为项目申请书所列项目成员)与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其项目组主要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项目申请单位应承担项目主要工作并与合作研究单位在项目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研究内容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做到责权利清晰。项目申报期间合作协议书无须系统提交,须报送至科技处存档备查。1个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
4.项目申报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请人、参与人、项目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预防和杜绝套取、骗取资金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5.项目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请系(部)应当对本系(部)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6.项目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涉密内容。凡涉及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研究,应严格遵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7.严格执行《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等要求,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
(二)限项要求
1.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内限申报1项计划项目(含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平台类、奖补类除外),如申报的计划项目未能立项时,方可再次申报;
2.项目申请人在基础研究计划内有在研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本计划项目;有其他在研项目的,在研和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
3.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承担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2017年(含)以后结题验收结论为“中”、“差”或“不通过”的,自该项目结题起两年内不得申请省基础研究计划内的各类项目;
4.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对已获得过立项资助的研究内容,除技术路线有明显创新优化或完成指标有显著提升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单位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同时申报不同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6.项目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个人和单位,不得申报或参与本年度计划项目。
五、特别提示
(一)组织单位:太原市科技局;项目联系人:项目申报人或课题组成员(便于实时接收短信,了解项目进展)。
(二)资助金额及实施期限
1.青年项目申请资助经费5万元,实施期为3年;
2.面上项目申请资助经费10万元,实施期为3年;
实施期起止时间:2022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
(三)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项目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需在项目申请书中“报告正文-(二)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4.完成国家和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本次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四)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经组织单位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2.因软件存在版本兼容性问题,建议对特殊的公式、符号等内容采取插入图片方式录入;
3.因涉及科研诚信、限项审查、立项查验等工作,项目申请人及参与人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参与人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并务必准确填写有效证件编号。对误填、错填有效证件编号的情况,申报不予受理;
4.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项目申请人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并报科技处备案;
5.纸质申报材料务必是通过系统生成、含水印的正式版PDF文件打印(项目申报书封面水印应只有“山西科技SXKJ”,而不应是“此版本仅供预览”“山西科技”水印的预览版)。
(五)通过系统上传附件注意事项
附件上传不全、有误的将不予受理!!!
1.太原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信息,请在申报系统下载后再上传;
2.在职证明需通过人事部门出具;
3.申请人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申报项目名称、须本人签名);
5.项目申请人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如:承担或参与自然科学研究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已发表的论文等证明材料(项目申请人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10项以内);
6.项目申请涉及生物安全、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等相关问题,须以附件形式上传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提供科学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7.项目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还应当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六、申报方式、受理时间和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项目采取网上填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网上填报请登录《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报。
申报网址:(*****.com:8443/stpmmp/">https://kjpt.kj*****.com:8443/stpmmp/)
(二)受理时间
本批次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5月16日;
科技处网络系统提交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5月19日;
本批次纸质材料收取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5月28日。
(三)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经网络申报提交后,下载纸质版材料先请本系(部)科研主任审核,以系(部)为单位将审核合格名单报至科研院,科技处将对照名单进行系统审核。项目申请人在材料审核无误后,请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一式三份(有合作单位的申报材料需要四份)按要求签字,集中报送至办公楼科技处514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青
联系电话:153*****967
科学技术处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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