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粪便连片治理设备招标公告

畜禽粪便连片治理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嫩政采计字2014-194号

嫩江县环保局畜禽粪便连片治理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嫩江县环境保护局,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100%。由嫩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用公开方式招标,选定投标人。

1.本次采购项目概况如下:

1.1 项目名称: 嫩江县环保局畜禽粪便连片治理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有机肥生产线、牛粪致密燃料块生产线 、装载机、封闭式自卸运输车、有机肥实验室设备。

1.3技术规格及要求

1.3.1第一标段

1.3.1.1有机复合肥发酵筛分处理设备:自动出料发酵翻抛机(2013型)、移行车(2013型)、自动出料输送机、出料输送机、配电柜、皮带输送机、一次杂质筛分机、有机肥无尘专用粉碎机、二次筛分机、配电箱;

1.3.1.2有机复合肥生产设备(转筒造粒):自动出料发酵翻抛机、移行车、自动出料输送机、出料输送机、配电柜、皮带输送机、一次杂质筛分机、有机肥无尘专用粉碎机、二次筛分机、配电箱、皮带输送机、转鼓造粒机、皮带输送机、烘干机、倾角皮带输送机、冷却机、倾角皮带输送机、细筛分机、倾角皮带输送机、粗筛分机、皮带输送机、涂膜筛分机

、电子计量包装秤、风机(6C)、风机(5A)、管路、弯头、烟囱、接口、配电柜、返料输送机;

1.3.1.3有机复合肥生产设备(圆盘造粒):自动出料发酵翻抛机、移行车、自动出料输送机、出料输送机、配电柜、皮带输送机、一次杂质筛分机、有机肥无尘专用粉碎机、二次筛分机、配电箱、皮带输送机、圆盘造粒机、皮带输送机、烘干机、倾角皮带输送机、冷却机、倾角皮带输送机、细筛分机、倾角皮带输送机、粗筛分机、皮带输送机、涂膜筛分机

、电子计量包装秤、风机(6C)、风机(5A)、管路、弯头、烟囱、接口、配电柜、反料输送机。

1.3.2 第二标段:牛粪致密燃料块生产设备:振动筛、皮带输送、螺旋输送、螺旋输送、螺旋输送、加热炉、烘干机、干燥机(二次烘干)、空气净化系统、电器自动化系统、生物质压块设备。

1.3.3 第三标段:1.5t装载机、3000kg装载机。

1.3.4 第四标段:封闭自卸运输车。

1.3.5 第五标段: 有机肥实验室设备: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火焰光度计、电子天平、马弗电炉子、PH计、凯氏定氮蒸馏装置、电热恒温干燥箱、试验台、通风厨、药品柜、配套玻璃器皿、冷却水循环机、药品、振荡器、药品冷藏柜、超净工作台。

1.4 招标范围: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输、装卸、使用地交货、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1.5 交货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开始供货,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接受验收。

1.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7计划总投资额:715.5万元。其中:第一标段:292.5万元; 第二标段160万元;第三标段108万元 ;第四标段135万元;第五标段20万元。

1.8标段划分:该采购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各标段采购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注册资金为第一标段500万元及以上,第二标段50万元及以上,第三标段500万元及以上,第四标段200万元及以上;第五标段50万元及以上。

2.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两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2.3 参加谈判会议的代表如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9月15日至2014年09月23日,工作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嫩江县政府采购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第三、四标段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还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及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如是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授权的授权书(不包含参加第五标段的投标人)。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活动。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3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2.9万元;第二标段1.5万元;第三标段1万元;第四标段1.3万元;第五标段0.2万元。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08日上午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嫩江县政府采购大厅(嫩江县财政局八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及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获得中标资格。

5、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6、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嫩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 人:邹良楠

联系电话:150*****789

集中采购机构:嫩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 人:李英杰

联系电话:****-******* 188*****46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孙剑

联系电话:180*****335

2014年09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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