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2022-2024年绿化管养服务
合肥高新区2022-2024年绿化管养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2022-2024年绿化管养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2BFGBZ*****
原公告日期:2022年04月0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2022-2024年绿化管养服务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2BFGBZ*****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第1-4标段评分项“设备(车辆)配置”的“1、绿化洒水车”疑问。
答:(1)招标人绿化洒水车的核定载质量要求以及数量设置符合招标需求、要求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2)清洗车若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洒水车功能及参数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可予以认可。
2、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第1-4标段评分项“设备(车辆)配置”的“2、登高(或高空)作业车”疑问。
答:(1)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车辆)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行驶证上不能体现参数,可另提供所投车辆的车身铭牌(或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2)无法按照招标文件和本补疑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符合本项评分要求,不予计分。
3、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第1-4项评分项“设备(车辆)配置”的“3、多功能(抑尘)车”疑问。
答:(1)原“3、多功能(抑尘)车(可用于喷药杀虫、吹风,水箱容积≥8m3/台,不接受改装车或组装车,本小项满分2分)”现修改为“3、多功能(抑尘)车(可用于喷药杀虫、吹风,水箱容积≥8m3/台(或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少于8000kg),不接受改装车或组装车,本小项满分2分)”;
(2)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车辆)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行驶证上不能体现参数,可另提供所投车辆的车身铭牌(或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4、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第1、3、4标段评分项“设备(车辆)配置”中备注(3)疑问、第2标段评分项“设备(车辆)配置”中备注(4)疑问。
答:(1)若投标人存在吸收合并的,提供企业登记资料(如工商局(或市场监管局)资料),证明存在吸收合并,可认同为投标人自有设备(车辆);按招标文件及本补疑提供证明材料可予以得分。
(2)投标人提供分公司设备的,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证明为投标人分公司,其他证明材料须按招标文件提供。
5、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第1-4标段评分项“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疑问。
答:(1)绿化施工项目包含5年养护期的业绩与本项目要求的业绩性质不同,不予以认可。
(2)绿化施工业绩、联合体的业绩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不予以认可;其他绿化养护业绩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得分。
6、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第1-4标段评分项“多媒体汇报”疑问。
答:(1)此项的评分项设置合理,对所有投标人未采取歧视性待遇,具有竞争性,此项评分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2)鉴于目前疫情原因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材料,投标人统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2年5月9日12: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7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高新公共事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科创中心B座907
邮 编:******
联系人:彭春阳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2022年4月22日
合肥高新区2022-2024年绿化管养服务招标文件补疑1-挂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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