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海明月项目景观
北京奥海明月项目景观
北京致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HC-022、HC-02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建设工程项目(A-1# 住宅楼等 30 项)景观绿化工程进行招标,诚挚邀请有能力承接本工程施工的公司前来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1、招标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HC-022、HC-02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建设工程项目(A-1# 住宅楼等 30 项)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
3、投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硬质工程、安装工程等。
(1)绿化工程包括不限于:种植土回填、土质改良、土方整形、苗木及草坪
种植、养护;
(2)硬质工程包括不限于:车行道基层及面层、园路基层及面层硬质铺装、景观硬质工程与建筑及其他分项工程,花坛、栏杆、景墙、亭廊、树池、围墙及门头、水系、成品花箱、成品岗亭、园林小品等,景观挡土墙、水景墙、景观工程地面防水工程;
(3)安装工程包括不限于:景观图纸范围内的给排水及室外强电、绿化喷灌、景观灯具、水景水系循环系统等景观安装及调试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视投标人施工进度、质量情况,对投标人的施工范围及施工材料进行调整或由第三方的施工力量、材料介入,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总款项中扣除,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4、招标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
5、标段数:本工程共分 2个标段 ,分别为HC-022地块和HC-027地块;
6、投标保证金:27万元,缴纳保证金后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名: 北京致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龙泽支行
账号:0200 ******* 0003 9792
7、中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
8、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备料款。
(2)绿化部分: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月,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由发包人核定,最终以结算为准),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且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办好竣工资料交接手续后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工程造价的70%,同时不超过合同价中绿化部分造价的70%;结算完成且对账确认,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28日内,发包人支付至结算总价的80%;余20%作为保修金和养护的费用,养护期满一年经中间验收合格,返还余款的50%,两年养护期满后,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返还剩余工程款,不计利息。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承包人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发包人应予配合。
(3)硬质景观、市政及安装部分: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月,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由发包人核定,最终以结算为准),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且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办好竣工资料交接手续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同时不超过合同价中硬质景观、市政及安装部分造价的85%;结算完成且对账确认,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28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返还剩余工程款,不计利息。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承包人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发包人应予配合。
(以招标文件为准)
9、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方式可以约定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采用现金方式的为合同价(或暂定合同价)的5%、采用银行保函(中农工建四大行)方式的为合同价(或合同暂定价)的10%。
10、工程规模:
本项目建筑面积共计******㎡,地下三层局部二层或一层,地下建筑面积******㎡;住宅部分地上最高18层,高度53.1米,地上建筑面积******㎡;总计18栋住宅楼。2栋地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地上二层,总面积约2000㎡);占地面积*****㎡,景观面积*****.0㎡,其中HC-022地块*****.0㎡、HC-027地块*****.0㎡。
11、工程质量要求:以《北京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北京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
(试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达到 精品标准(以绿城集团评定为准)。
12、工期要求:
(HC-027地块)合同总工期为 334日历天,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完成样板段施工,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0日达到规划验收条件,2023年6月30日达到交付条件;(开工时间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HC-022地块)合同总工期为 304日历天,2022年7月 1日-2022年7月 30日完成样板段施工,2022年8月1日-2022年12月30日达到竣备条件,2023年6月30日达到交付条件;(开工时间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上述工期中已含雨雪、雾霾、疫情、政策性停工等因素),,因招标人延长工期、缩短工期不增加任何费用。
13、监理单位:北京共筑天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4、总包单位: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标签: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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