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社会化服务主体实施金沙县2021年耕地轮作项目水稻示范基地绿色防控的公告(四次)

金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社会化服务主体实施金沙县2021年耕地轮作项目水稻示范基地绿色防控的公告(四次)

1、采购单位: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2、项目编号:JSXNYNCJ*******号。

3、项目名称:金沙县2021年耕地轮作项目水稻示范基地绿色防控社会化服务。

4、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采购一家社会化服务主体,在项目实施区域实施水稻绿色防控统防统治面积7000亩.要求使用的防治药剂必须是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现行规定;优先选择使用生物农药,在病虫害发生较为严重时可配合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化学农药;在报名时提供防治水稻病虫害的种类、用药名称、施药方式的实施方案;根据采购方的要求,或根据水稻生长发育及病虫害发生情况及时进行绿色防控统防统治,重点对稻瘟病、纹枯病、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稻水象甲等重大病虫害进行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累计防治面积达*****亩次;要求进行防治效果调查、群众满意度调查,防治效果达8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5、项目预算金额:49万元。

6、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具备植保无人机设备或具有病虫害防治作业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公司、家庭农场等)。营业执照原件及复件(加盖企业印章)法人参加投标的,法人身份证明原件;不是企业法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企业印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日历日。

7、供应商采购会议时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件(加盖企业印章)。(2)法人参加投标的,法人身份证明原件;不是企业法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企业印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日历日。

8、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4月29日,每日8:30至18:00时间。

9、报名地址: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10、采购会议时间:2022年4月30日16时30分。

12、采购会议地点:金沙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13、联系人:朱永,联系电话:0857-*******,手机:150*****533

14、监督举报电话:0857-*******(金沙县招标办)

0857-*******(金沙县纪委监察局)

0857-*******(金沙县财政局)

15、本公告同时在金沙县政务中心网、金沙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栏发布。

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耕地轮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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