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公开处置冠基系列两户不良贷款债权项目的预公告-1650622691000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公开处置冠基系列两户不良贷款债权项目的预公告-1650622691000

预公告时间:2022 年4月24日9:00时至2022 年12月31日17:00时

预公告内容:

本次拟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冠基系列两户不良贷款债权。

标的对应债权为冠基系列两户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肇庆分行”)的贷款,具体情况如下(数据截止2022年3月20日):

1、广州市冠基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冠基商贸”),贷款本金余额为18,000,000.00 元,欠息金额为2,219,307.03元,以位于英德市英城和平中路口商业大厦房产,共计4335.1㎡作抵押,并由陆*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我行冠基商贸贷款已经法院判决并正在法院执行中。

2、广州莱彩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莱彩贸易”),贷款本金余额为4,983,665.54元,欠息金额为616,720.49元,以位于英德市英城和平中路口商业大厦房产,共计4335.1㎡作二次抵押;以广东省佛山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兑的550万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作质押。并由杨*平、成*杰、陆*华、冠基商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我行莱彩贸易贷款已一审判决,债务人上诉中。

冠基系列两户不良贷款债权贷款本金余额合计为 22,393,665.54元,利息合计数为2,836,027.52元,具体本息数据以我行正式公告为准)。

竞买人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方可参与竞买: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本人(本机构的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管人员等)不得是国家公务员或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是参与处置该不良资产的转让方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不得是参与处置该不良资产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本不良资产受托处置的交易机构(或平台)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4.本次购买不良资产的资金不属于转让方授信资金且不属于反洗钱法所称的相关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5.意向受让方及其股东不得是本次拟转让的不良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购买资金非来源于本不良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6.意向受让方受让不良资产后,不得将受让的不良资产转让给该不良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7.意向受让方必须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买受人,拥有签署和履行该不良资产转让协议的授权和权力。

特别提示:本次预公告是作为正式公告的前期信息发布,不具有要约的相应效力,转让方也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信息将以正式公告的信息为准。

,广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良贷款 债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