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关于实施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公告
利通区关于实施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公告
利通区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基层治理“1+6”政策体系建设部署和民政部“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要求,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不断提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党委相关文件、《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民政厅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宁财(综)发﹝2017﹞210号)文件精神,推进社区治理平台建设,充分调动和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及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2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时间
从2022年5月6日起开始实施,2022年11月5日结项。2022年11月6日至11月30日进行考核评估。
二、项目范围
项目资助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根植基层的优势,在城乡社区开展参与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及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一)为老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纯老家庭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健康干预、健康促进、文化活动以及其他满足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服务。
(二)助残服务项目。为残障人士提供照料服务、康复服务、技能培训和就业扶助、社会融入辅导以及残障人士家庭支持等服务。
(三)助孤服务项目。为孤残儿童或青少年提供益智、助学、课外教育、素质拓展等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服务。
(四)救助帮困服务项目。对贫困人员、家庭提供志愿者服务、就业指导、技能培训、产业扶持等,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五)其他公益服务项目。贴近城乡社区居民服务需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以亲情陪伴、生活照料、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多种形式,开展社区矫正、禁毒戒毒、文化体育、留守老人、儿童关爱等服务。
(六)注意事项。项目不资助设备和服务设施购置,及基建、研究、宣传、图书赠送、投资、户外活动、考察旅游、软件系统开发、种植养殖等活动。资助受益对象宽泛、无针对性且非弱势群体的项目要从严评审,受益对象不得为单位、机构。
三、申报主体
在利通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及社区备案社会组织。
四、资助资金
注册类社会组织项目资金不超过15万元,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项目资金不超过5万元,同一组织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五、创投程序
(一)项目申报
按照公益创投项目要求,由符合条件(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且2020年度年检合格,优先选择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成立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的)且有申报意向的社会组织根据自身业务范围、资源能力和社会需求设计创投项目,填报《2022年利通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评审
1.项目初审。主要审查申报书;盖有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文件、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会计人员及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专业人员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配套资金承诺书;项目应急后备方案等材料的完整性;填报内容合规性。项目选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宁夏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评审暂行办法》(宁民办〔2017〕39号),由各注册社会组织及备案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资料进行初审。
2.项目复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由委托的第三方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申报项目的社会需求广泛性、目标定位公益性、策划编排科学性、方法措施创新性、实施期望时效性及执行机构专业性等情况,项目预算编列、匹配资金等情况。
3.项目立项。在评审的基础上,审核通过后由利通区民政局确认后,向社会公示项目立项结果,签订立项协议。
(三)指导监督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利通区民政局及第三方机构跟踪指导,了解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
(四)结项评估
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结项报告,由利通区民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结项评估。需专业社工及财务人员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价验收。
(五)宣传推广
项目执行过程中面向服务对象主动做好关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公益创投项目支持政策的宣传普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鼓励以短视频形式记录项目效益,并开展多种形式经验交流分享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六、具体要求
1.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乡镇、社区要积极协调配合,做好申报项目的初步把关审核,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力争在项目结项时能够打造有亮点、有特色、在全区推广的公益创投项目。
2.项目实施周期为6个月,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4日至4月27日。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需填写《2022年利通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并于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利通区民政局邮箱(nxwzbz@163.com),纸质版项目申报表送利通区民政局。
3.对有意向参与本次创投项目的社会组织,所在社区要负责组织好相关社会组织的动员申报工作,社区“两委”成员不得作为项目的负责人申报项目。
联系人:杨建国0953-*******
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
2022年4月24日
标签: 社会组织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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