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招标公告
阜阳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招标公告
阜阳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日前,《阜阳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2月16日正式印发(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原城市群、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实施的叠加效应的发展机遇,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目标的要求,加强对“十四五”期间城乡建设的统筹指导,明确未来城乡建设发展目标,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十四五”时期阜阳市城乡建设事业应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形成城镇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的格局。城乡建设和管理由传统简单粗放式向人文智慧精细化转变,真正促使城市发展从注重“规模和速度”向注重“品质与内涵”转变。
本规划明确今后五年的发展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提出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对实现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编制过程
我局于2020年9月18日和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签订合同委托编制《阜阳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0年10月编制工作正式启动,11月先后三次召开编制工作推进会。2021年1月《规划》初稿广泛征求局各科室、各下设单位意见,之后多次完善。2021年6月,向市直、县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先后历经7稿,2021年7月29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提出意见并修改完善,明确“十四五”时期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主要目标、重点行动计划、重大项目等内容。2021年9月10日,经第二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再次修改完善直至定稿。编制工作经历了前期研究、起草规划基本思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与国家和省重要城乡建设会议对接、根据《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修改完善、对接有关专项规划和发展规划、局长办公室研究讨论、最终定稿等多个阶段,并于2021年12月16日印发。
四、主要任务
中心城市能级实现新提升,加快推进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形成功能合理、规模适当、衔接顺畅、稳定可靠的四级城市道路网络体系,加快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城市功能更加完善,阜城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建筑业发展实现新提升,到2025年,我市建筑业经济规模平稳增长、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超过500亿元,年均增长率12%,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10%以上;公共保障能力实现新提升,提升城市供水供气保障能力,日供水能力达95万吨/日。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巩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再生水利用率达25%。建立燃气供给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城市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气化乡镇建设。绿色城市建设实现新提升,完成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慢行交通系统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积极推进绿色社区建设,60%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标准。持续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5年,基本形成绿色化和智能化的新型墙体材料结构体系,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100%,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比45%以上,竣工面积占比40%以上。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达到15家。工程建设管理实现新提升,“十四五”期间,争创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1项以上,“国家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黄山杯奖”不少于40项,“颍州杯奖”工程不少于150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达100%,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新提升,“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用水便利度有效提升,用气报装服务精简优化。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政务服务。民生工程建设实现新提升,形成完善的定期评估的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机制,全面完成阜城背街小巷改造工作,停车场建设加快推进。按照“动态排查、动态整改、动态清零”的工作机制,确保农村危房得到及时整治。到2025年底,阜阳市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86个,改造建筑576栋,总户数约*****户,改造住宅总面积约132.07万平方米。城乡协调发展实现新提升,促进县域协调联动发展、城乡统筹一体发展,推动界首、颍上、太和、临泉和阜南向市域中等城市目标发展,加快推进一批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完善、人居环境良好、城市特色明显的特色小城镇建设。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农村房屋治理水平,探索建立农村房屋建设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城建事业创新发展实现新提升,城建服务能力实现新提升。
五、保障措施
围绕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遵循“动态管理、分批落实”的原则,制定年度计划,突出重点,分解目标,明确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参与部门和工作职责。定期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实施动态调整与管理。根据规划实施需要,聘请专家组成顾问组为规划政策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服务。完善规划指标统计制度,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有效监测和评估。建立规划目标责任制,加强规划指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并将其作为部门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完善规划实时监测评估机制、动态调整修订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实施清单台账管理,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为规划纲要实施保驾护航。
六、创新举措
1.提升建设科技创新能力,鼓励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新建绿色生态示范小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率先应用BIM技术,促进BIM技术与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的融合发展。推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与建筑业的深度融合。大力推行建筑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业态创新。加大智慧建造在工程建设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各环节,以创新带动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支持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中小企业加强协作,构建良好的产业创新生态。
2.提高管理创新水平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完善覆盖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更新等各环节的城市全生命周期发展模式。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公用设施智慧运维、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行业科技创新,完善技术标准体系。以推进“智慧阜阳”为契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阜阳市建筑市场监督服务系统等平台的应用,实现数据共享。建立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信息化监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工程质量控制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管,实现市、区(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联网,不断强化对质量安全各方责任主体的动态监管。推进供水业务信息化、智慧化转型,建设“一个网络,一个平台,一个中心,一个窗口”的“四个一”企业运营管理体系结构和智慧水务信息管理系统。
七、下步计划
有序实施城乡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做好分工部署、指标分解和项目推进,做好规划任务分解,以更高的质量、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序时推进。
《阜阳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由阜阳市城乡建设局解读。
解读科室:局综合计划科
解读人:李培学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8-*******
标签: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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