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甬供资〔2022〕18号
各区(县、市)供销社、市社机关各处(室)、宁波供销集团公司: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供销社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市社机关各处(室)、宁波供销集团公司认真贯彻执行。请各区(县、市)供销社根据省供销社工作要求,参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4月18日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供销财字〔2021〕28号)精神和省供销社工作要求,结合宁波实际和开展“社企改革年”活动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总要求,以开展市供销社创新突破年、服务提升年、社企改革年、项目开发年和组织建设年为核心的“五个年”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增强社有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着力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理顺社企关系,做强做优做大社有企业,推动供销合作事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我市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共同富裕先行市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社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为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履行社会责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增强活力与强化监管相结合,不断优化社有经济布局结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灵活高效的社有企业经营机制;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关系,确保改革有力、有度、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建立健全现代社有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和社有资产监管体制,着力解决好影响企业活力、竞争力和执行力等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把“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落实到位;社有企业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社有经济为农服务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基础扎实、布局优化、结构合理、体系健全、效益提升、活力增强的社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二、工作举措
(一)深化社有企业公司制改革
1.分类推进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对宁波供销集团公司(以下称供销集团)本级和3家尚为集体所有制的社有企业进行逐个分析梳理,一企一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实施方案,适时推进供销集团本级由集体所有制企业向公司制企业改制,社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做到应改尽改。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社有企业的领导,社有企业应建立党组织,有条件的要成立党委会;二是完善“三会一层”建设,着力发挥股东会、董事会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作用,发挥监事会对董事会与经营层的监督作用,激活经营层在企业运营管理及业务拓展中的主观能动性,构建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机制;三是加强规范化、现代化企业管理体系建设,对照宁波市属国企加强企业制度体系建设,结合现代企业组织结构和企业自身实际不断完善社有企业组织结构。
(二)落实社有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
3.建设更加高效的社有企业董事会。供销集团及所属社有企业共33家,其中设立董事会的企业16家,设立执行董事的企业12家。2022年,社有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董事选聘和向社有企业委派董事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社有企业董事选好配齐,社有独资企业董事会应有职工董事;强化对董事的考核评价,开展董事任前和任期培训,推动派出董事积极履职,确保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全面梳理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事权管理关系,完善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机制;做好市供销社派出董事管理,健全供销集团本级及子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强化和突出董事会对社有企业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作用,通过制度化建设提升董事会运行效率。
(三)加强公司制企业章程修订管理
5.落实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党对社有企业的领导,在公司章程中全面落实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6.全面完成社有企业公司章程修订。市供销社指导社有企业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供销集团对所属社有企业的公司章程实现全面摸底和登记备案,2022年底前,完成社有企业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四)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市供销社修定《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指导供销集团按规定要求选拔管理社有企业干部,完善社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社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8.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市供销社制定《宁波供销集团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供销集团2022年上半年制定完成《集团公司员工薪酬制度》《全资及控股公司经营者业绩考核办法》,改进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机制,推动建立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把以利润为核心并兼顾社会责任、环保责任的业绩指标考核准、考核实,引导社有企业紧盯市场、注重效益。
9.打通系统内职工职业发展渠道。2022年上半年,供销集团制定完成《内部干部管理办法》《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建立系统内可上可下、横向纵向交流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双轨制薪酬体系,打通供销集团系统内职工职业发展渠道,激发经营层业务拓展积极性,激发企业活力。
(五)开展企业集团“总部机关化”专项治理
10.重新搭建供销集团组织架构。市供销社制定《宁波供销集团公司本级机构编制有关事项规定》,通过制定实施供销集团新“三定”方案,调整完善供销集团内部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设定供销集团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保障供销集团高效运营。
11.落实“三会一层”体系建设。供销集团根据市供销社党委部署及公司章程规定完成董事会职工董事、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等相关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民主决策、经营班子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工作原则,以推进总部去“机关化”为抓手,重塑、完善供销集团组织治理体系、经营管理体系、运营管理体系、政治保障体系,提升自身科学管控、市场竞争、企业盈利、创新发展、文化引领能力,实现集团管理水平提升和高质量发展。
(六)加强社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12.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的内控体系,完善流程规范和监管有力的财务、采购、营销、投资等内控机制,增强制度的全面性、系统性、集成性,推动形成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常态化和长效化运行机制。
13.开展定期和专项内控检查。通过内控检查查找现有内控机制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剖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切实推动内控工作见成效。
(七)建立向出资企业委派财务负责人制度
14.搭建新财务系统。今年启动供销集团财务中心建设,推进集团本级及其全资、控股企业财务集团化、数据化管理,为全面预算管理打好基础,实现对全资、控股企业财务端的精准化、精细化监督和指导。
15.建立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全面落实供销集团向全资、控股企业委派财务负责人机制,2022年5月底前制定《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由供销集团向全资、控股企业统一委派财务负责人,构建全资、控股企业财务人员的垂直化管理体系,完善对全资、控股企业财务端的管理,建立完善流程规范、监管有力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维护出资人权益和社有企业经营自主权。
(八)加快清理处置不良资产、“僵尸企业”
16.严格落实资产清核工作。供销集团根据清产核资整改工作方案抓好限期整改工作。涉及历史遗留无法收回的不良资产,分清款项的内容及形成过程,追溯相关资金的实际用途,查找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出具相关说明,按规定程序,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加快核销流程,按照依法依规、积极稳慎、分步推进的原则,理清一笔,处理一笔,稳步有序推进历年不良资产处置。
17.加快清理“僵尸企业”。供销集团对长期歇业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按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原则,严格把握处置标准,制定“僵尸企业”处置方案,解决僵尸企业清理处置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依法合规、分类分批、应清必清。2022年底前完成3家“僵尸企业”处置。
(九)健全社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社资社企监督管理
18.坚持挺纪于前,强化执纪监督。深入查找在全面从严治党、选人用人以及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物资采购、资产处置、资产租赁、股权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点和存在的问题,狠抓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19.进一步落实社企分开。按照社企分开原则,厘清社企职责边界,市供销社制定《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重大事项报批报备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社资委和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授权内容、职责定位和监管方式。
20.强化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社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投资管理、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产权管理、业绩考核、责任追究及社资委监管、监事会监督、内部审计等监督管理制度,坚持管好资本与放活经营相统一,强化监督协同。市供销社和供销集团梳理完成社有企业公司治理、资产运营、财务管理和组织人事等方面需修制完善的制度清单,2022年上半年完成72项制度修制,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社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系统上下要充分认识社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凝聚改革共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供销社成立社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改革路径和时间表,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和检查考核,各部门要与集团公司协调配合、上下衔接,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分级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三)争取政策支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改革工作中涉及企业公司制改革、资产评估增值、不良资产处置、“僵尸企业”清理、土地房产变更登记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助推社有企业深化改革,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扶持资金、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等,支持社有企业改革发展。
(四)强化风险防范。社有企业改革工作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改革、改制、重组等重大事项决策前,要进行风险评估,及时排查处置风险隐患;开展对虚假投资、违规担保、挂靠经营等不规范行为的清理整顿,规范社有企业参股投资,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附件:社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社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切实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工作,经市供销社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社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挺
副组长:戴建国、汤毅、郎文琴、姚旭飞、监事会主任
成 员:王露明、吴建裕、王学兴、郑科达、赵科伟、吴军、金海良、余新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姚旭飞兼任办公室主任,金海良、余新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4月18日印发
标签: 深化社有企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浙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