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2022-HCCS-SH132C-同安科创中心餐厅运营管理项目(三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厦门华沧-2022-HCCS-SH132C-同安科创中心餐厅运营管理项目(三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厦门华沧-2022-HCCS-SH132C-同安科创中心餐厅运营管理项目(三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项目概况 同安科创中心餐厅运营管理项目(三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5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2-HCCS-SH132C 项目名称:同安科创中心餐厅运营管理项目(三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同安科创中心餐厅运营管理项目,服务期:1年,其余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暂定1年,自本合同签订起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①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注:“重大违法记录”指磋商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罚款金额达到20万及以上)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查询途径不局限于磋商文件指定的两个信用信息查询网站,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 3.2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 3.3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未届满的继续有效),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 3.4企业规模要求: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为餐饮行业小型及以上规模企业(要求从业人员数量不少于12人,且2020年营业收入额不少于500万元)。 3.5财务能力要求: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1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近1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近1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廉洁承诺: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提供书面承诺书) 3.7磋商响应供应商需承诺可以开具供采购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书); 3.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9磋商响应供应商未出现在工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书面声明书); 3.10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从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3.11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②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磋商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磋商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3.14曾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备注: (1)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4月24日至2022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875*****090*****。 售价:人民币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5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万科金色悦城南门),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时间:[2022年05月05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万科金色悦城南门),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最高限价(含税): ①餐厅运营管理费用(就餐人数约300人)每月控制价8.31万元,一年控制价99.72万元; ②餐厅每增加50人就餐人员增收运营管理费控制价1.38万元/月; ③非常规供餐,加班费控制价850元/天。 磋商响应供应商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其相应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厦门同安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同安区滨海西大道2567号同安城建大厦5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0592-******* |
标签: 餐厅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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