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支队小型消防站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消防支队小型消防站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沈阳市消防支队小型消防站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沈阳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沈阳市消防支队的委托,为沈阳市消防支队小型消防站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消防支队小型消防站建设项目
2.项目立项相关文件:文件名称:关于沈阳市消防支队小型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 号:沈发改审字[2014]280号
3.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沈阳市消防支队
4.建设地点:沈阳市
5.工程规模:该项目共15处场区,分布于沈阳各区,总用地面积180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74.9平方米,其中,新建车库建筑面积2075.2平方米,装修改造建筑面积6899.7平方米。
6.项目总投资(万元):1680
7.资金来源(万元):中央投资0区县投资0
省级投资0自 筹0
市级投资1680其 他0
8.代理机构:沈阳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工程内容:
10.标段划分:第标段
11.招标内容:监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计划工期:2014年10月14日--2014年12月2日
14.质量标准:合格
15.合同估算价(万元):42万元
16.投标保证金(万元):0.8万元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丙级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单位。
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3.其他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三、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开始时间:2014-09-15
报名截止时间:2014-09-19
2.报名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网上报名后,授权委托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带有公章的建设工程网上报名确认单及以下材料到沈阳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确认。(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以上证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一套。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2014-09-15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2014-09-19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登陆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元):600
四、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10-9
2.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沈阳市消防支队(公章)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北关街202巷邮 编:110013
联系人:朱大巍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 上新阶大厦0715室邮 编:110000
开户行:农行北京街支行电 话:***-********
账 号:****************9联系人:韩笑
传真电话:***-********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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