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平行蒸发仪等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平行蒸发仪等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186*****119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平行蒸发仪等检测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CHX2014-260-3
四、采购内容:本采购项目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平行蒸发仪等检测设备采购,共分为四个包段,供应商可选择所有包段或其中一个包段进行报价,但应对所选包段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对包段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具体包段划分情况如下:A包:微波消解仪;B包:马弗炉、瓶口分配器(2.5-25ml)、瓶口分配器(5-50ml)、瓶口分配器(1-10ml)、低温离心机、平行蒸发仪、数字模块转换器;C包:智能通风系统;D包:粉质仪、低本底αβ测定仪、大米碎米测定仪、低温离心机、脂肪分析仪、纤维测定仪、超声波提取器、恒温恒湿箱、综合药品稳定性试验箱。(具体采购数量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内容)。
五、供应商报名资质及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可以是具有生产许可证明的生产厂家,或者是具有代理资质的代理商);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人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针对微波消解仪、平行蒸发仪、低本底αβ测定仪、脂肪分析仪、综合药品稳定性试验箱和粉质仪,供应商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可提供全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授权可追溯))。
6、供应商所投货物是进口产品的,必须保证货物的来源合法;若中标,在货物验收的同时必须提供该货物的海关进口证明、产品合格证书和商检证明等有关证明;
7、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8、各个包中各自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方式:登录网站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网站下载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质疑时间及方式:
请将疑问在2014年 9月16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盖章)邮件或送达至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52*****772/158*****096/****-*******或邮箱:sjhdhz@163.com)
八、保证金收取:
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A包:叁仟元整 (人民币)(小写:3000 元);B包:叁仟贰佰元整 (人民币)(小写:3200 元);C包:玖佰元整 (人民币)(小写:900 元);D包:肆仟元整 (人民币)(小写:4000 元)。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汇出的供应商名称要与报名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报名无效;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且到账视为报名成功。
缴纳保证金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账号:2416 2018 9974
(注:交纳报价保证金账号变更,上次已经交纳保证金的报价单位此次需要重新交纳)
九、接受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文件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
接受报价文件时间:2014年9月18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2014年9月18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十、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牡丹区委)。
十一、成交结果查询: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网站查询
十二、项目联系人:朱瑞娜 卞萌 152*****772 158*****096 ****-*******
十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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