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渠廉政教育学院景观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旗渠廉政教育学院景观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旗渠廉政教育学院景观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申请人,下同)应在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9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林州市龙安路与鲁班大道交叉口西北角二楼)获取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下同),并于2022年5月5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LTZX-2022(2)-2;
2.项目名称:红旗渠廉政教育学院景观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元;
5.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共分为6个部分的施工安装及制作,大门外影壁墙发光字、大门迎宾道两侧落地字、一号楼大厅两侧墙壁、廉洁文化步道设计、共产党精神谱系步道、学院路标牌;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7.建设地点:林州市廉政教育中心院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8.计划工期:2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1年6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要求时限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具有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或广告设计制作等相关设计制作能力;
3.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包)采购活动【应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渠道查询企业基础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
3.5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9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林州市龙安路与鲁班大道交叉口西北角二楼);
3.方式(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
(1)本人身份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1年6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要求时限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相关网站查询信用信息记录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套;
(2)相关书面声明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身份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委托除外)原件各一份;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5月5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龙安路与鲁班大道交叉口西北角二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5月5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龙安路与鲁班大道交叉口西北角二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到场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地区的病毒防疫制度,要求进出办公区域人员听从执勤人员指挥,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试、扫码并填写个人信息等工作,不配合者不准进入相关地点;
2.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响应文件开启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其响应无效;
3.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州市廉政教育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747*****XY
地 址:林州市渠东路66号
联系人:蔡鹏
电 话:0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70*******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金融城A座
联系人:韩红丽
电 话:0372-*******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中共林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372-*******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鹏
电 话:0372-*******
2022年4月24日
标签: 景观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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