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国道两侧重点节点、新区道路两侧及国道周边直观坡面绿化招标公告

209国道两侧重点节点、新区道路两侧及国道周边直观坡面绿化招标公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清水河县林业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清水河县209国道两侧重点节点、新区道路两侧及国道周边直观坡面绿化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清水河县209国道两侧重点节点、新区道路两侧及国道周边直观坡面绿化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清发经字【2014】138号
采购文件编号:0651-140727/Z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第一标段:K79+600—K90+200段道路两侧1(三)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和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地点:清水河县宏河镇、城关镇。
(五)项目要求:项目建设期为三年(2014年-2017年 共1096日历天)。
(六)资金兑现方式:竣工验收后,经过工程造价审计机构审核后结算资金,分三年付清,付款比率为4:3:3。
2第二标段:K90+200—K97+000段及新区道路两侧1(三)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和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地点:清水河县宏河镇、城关镇。
(五)项目要求:项目建设期为三年(2014年-2017年 共1096日历天)。
(六)资金兑现方式:竣工验收后,经过工程造价审计机构审核后结算资金,分三年付清,付款比率为4:3:3。
3第三标段:K97+000—K109+000段道路两侧1(三)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和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地点:清水河县宏河镇、城关镇。
(五)项目要求:项目建设期为三年(2014年-2017年 共1096日历天)。
(六)资金兑现方式:竣工验收后,经过工程造价审计机构审核后结算资金,分三年付清,付款比率为4:3:3。
4第四标段:209国道清水河县段周边直观坡面1(三)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和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地点:清水河县宏河镇、城关镇。
(五)项目要求:项目建设期为三年(2014年-2017年 共1096日历天)。
(六)资金兑现方式:竣工验收后,经过工程造价审计机构审核后结算资金,分三年付清,付款比率为4:3:3。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的中级及以上园林工程师。
2、近3年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一个投标人限中一个标段。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并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及经营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5、投标人须具有林木种苗经营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荒山造林绿化经验,从事造林以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过防火责任事故。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5日—2014年9月19日下午17:30前(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7层工程部)。
3、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装订成册)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3.1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及第三标段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单位携带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园林工程师证书;
(7)外进企业备案证书;
(8)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两份(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以上);
(9)提供企业近半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一份。
3.2第四标段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法人报名须递交法人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林木种苗经营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企业近半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一份。
(7)非本公司生产的材料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联络表(应包括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传真、邮箱、地址等信息);
(9)复印件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10)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两份(合同金额人民币1000万以上);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4年09月15日至2014年09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3、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装订成册)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3.1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及第三标段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单位携带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园林工程师证书;
(7)外进企业备案证书;
(8)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两份(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以上);
(9)提供企业近半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一份。
3.2第四标段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法人报名须递交法人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林木种苗经营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企业近半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一份。
(7)非本公司生产的材料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联络表(应包括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传真、邮箱、地址等信息);
(9)复印件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10)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两份(合同金额人民币1000万以上);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09日 下午2:30
投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09日 下午2:30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7层工程部

邮政编码

010010

联系人

赵忠明 刘书伟

联系电话

****-***********-*******
投标保证金账户
1.
账户名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账  号

****************56
2.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清水河县林业局

地  址

内蒙古清水河县

邮政编码

011600

联 系 人

张占雄 董耀先

联系电话

****-*******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09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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