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道路违法取证系统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专用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道路违法取证系统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专用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集)财购准(2014)21号
采购文件编号:0651-140730/z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 道路违法取证系统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专用设备 | 1 |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文件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2)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
(3)主要产品(电子警察设备、存储设备、平台管理软件、网络交换机)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
(4)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需具备以下资质:
1)电子警察设备及存储设备需具有由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电子警察设备软件、平台管理软件及存储设备软件需具有由中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网络交换机需具有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及信息产业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提供ROHS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4年09月15日至2014年09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壹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以及本公告第二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2)-(4)项要求的全部证明资料。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10日 上午9:30
投标地点: 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10日 上午9:30
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