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环湾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4月第一次非物资类授权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环湾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4月第一次非物资类授权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环湾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4月第一次非物资类授权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13BPFB
1.采购条件
采购人福建环湾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接受潜在的供应(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服务)商”)就福建环湾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4月第一次非物资类授权采购项目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2.参与供应(服务)商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并有意向参加谈判的供应(服务)商,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7日17:30前报名,节假日除外;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①现场报名:应答人需携带贵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泉州市丰泽区普明村普明小街108号(北峰模具厂2楼)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②电子报名:应答人需将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企业资质扫描件(盖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报名登记表(盖章)(此四样材料缺一不可)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181*****236@163.com报名并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项目采购编号,邮件内容请按下表填写信息。务必正确填写邮箱信息以便成功接收到电子版采购文件。
序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应答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必填) |
1 | ||||||||
发送报名邮件且成功报名后,报名截止时间前3小时尚未收到采购文件邮件请联系:181*****236/0595-********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包括报价应答文件、技术商务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截标时间,纸质应答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并在开标当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保持电话畅通以待评审委员会进行必要的谈判。请应答供应商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应答文件邮寄至如下地址及相应收件人:泉州市丰泽区迎津街214号电业局大厦综合楼5楼开标室(一),联系人:小黄(收),电话:181*****236,截止时间:2022年5月7日14:30:00(北京时间)。
4.2 请应答供应商自行安排好投标文件的制作、邮寄时间节点等相关投标事宜,如代理机构届时未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收到应答文件或在开标当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无法保持畅通,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应答供应商自行负责。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所有谈判公告、答疑内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以及其它变更通知等有关通知均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2.0”(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上公布。
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小黄
联系电话:181*****236/0595-********
邮箱:181*****236@163.com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4日
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含税采购金额(元) | 项 目 概 况 | 专用资质要求 | 截标时间 |
1 | SGFJHW00YXGC******* | 2022年至2024年综合能源项目监理服务框架协议 | 负责承担国福建环湾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综合能源项目监理工作,这里综合能源项目是指:分布式光伏、分布式风力发电、分布式储能系统、充电桩等单一项目或综合项目。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对所监理项目做好方案、强制性标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结算、档案、信息管理、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及组织协调等工作,参加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工程预、结算的工程量的审核,监督单项工程的进度等。 | 1. 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应答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应答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4.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 开标日前五年,投标人具有累积合同容量5MW及以上或3个单项合同容量1MW及以上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并网项目或1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已竣工验收的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6. 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7.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中报告生成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7天内的,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及打印件。(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此条款仅针对企业单位);(若为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8. 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授权委托书、提供分公司相应业绩证明;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应答文件。 | 2022年5月7日14:30:00 | |
2 | SGFJHW00YXGC******* | 2022年至2024年综合能源项目控价、预算审核、结算审核服务框架协议 | 2022年至2024年综合能源项目控价、预算审核、结算审核服务框架协议,这里综合能源项目是指:分布式光伏、分布式风力发电、分布式储能系统、充电桩等单一项目或综合项目。即根据采购人项目任务书及相关资料开展项目的控价、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书等成果,并配合采购人后期进行的项目决算工作。 | 1. 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应答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应答供应商需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4. 应答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不少于一个新能源工程(光伏、风电、储能、充电桩均可)概算、预算、结算编制或审核业绩。概算、预算、结算三个阶段造价咨询业绩均可(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概算、预算、结算书封面及汇总表复印件)。 5.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中报告生成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7天内的,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及打印件。(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此条款仅针对企业单位);(若为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6. 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授权委托书、提供分公司相应业绩证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应答文件。 |
标签: 非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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