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港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滨海港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港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滨海港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的采购、生产、供应、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标的额为265万元(含车辆的购置税、保险费及上牌费)。

2.2交货或服务地点: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2.3工期: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内完成抢险救援消防车(曲臂吊),120日历天内完成3.5吨水罐消防车的采购、生产、供应等相关伴随服务。

2.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颁布的较高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并确保车辆正常登记、上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承诺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前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法,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注: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符合免交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A)。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担保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用现金(指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238*********】,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无效。

特别提醒:采用转账或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放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一并递交。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

4.采用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线下保单(保函)或线下银行保函】的扫描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放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一并递交。

5.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6.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六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7.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以线下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已开立保函的银行根据招标人通知要求,支付银行保函中相应的数额给招标人。

注:①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符合免交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A)。

②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经招标人同意报有关部门确认予以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2.24.96.37:9890/)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文件领取快速操作指南”,链接地址:

http://112.24.96.37:9890/026/******/******011/********/******b0-096c-41ed-bf4c-ecaedaed5e52.html

注: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投标人”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0515-********,400-998-0000)。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18日15时00分,地点为滨海县港城路666号广播信息技术大楼1705室(不见面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2.24.96.37:9890/、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除“7.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招标公告”栏及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右上角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1幢210室

邮编:******

联系人:薛女士

电话:150*****85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邮编:******

联系人:谢先生、时先生

电话:139*****170139*****929

传真:0515-********

2022年4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业园区 消防救援 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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