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二期)已由以尼发改[2021]242号文件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自筹20.0%其他80.0%,项目法人代表为尼勒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招标人为尼勒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阿克托别克村、阿克吐拜村、牧业队、农蜂队、阿尔斯郎村、七十九团二连等片区
2.项目规模:有效巩固提升尼勒克县牧业队、农蜂队等村队境内1177户444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8户234人),牲畜3.8164万标准头的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和提高项目区居民的生活条件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二期)(EPC) | 90 | 3075.0 | 有效巩固提升尼勒克县牧业队、农蜂队等村队境内1177户444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8户234人),牲畜3.8164万标准头的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和提高项目区居民的生活条件。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注册二级(含)以上(疆外为壹级)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相关专业)。(3)开标程序:见面开标半流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2年04月30日至2022年0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20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尼勒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尼勒克县解放路885号 | 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
邮编: | | 邮编: | ****** |
联 系 人: | 王少杰 | 联 系 人: | 尉振军、邹海燕 |
电话: | 176*****568 | 电话: | 133*****407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监督单位: | | 监督单位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