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及警用无人机购买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海西州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及警用无人机购买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海西州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及警用无人机购买保险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磋商文件编号:0722-2022FE3932QHF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4月
青海·西宁
目 录
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20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21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21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21
四、付款方式........................................................................................................22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22
六、违约责任........................................................................................................22
七、不可抗力........................................................................................................23
八、知识产权......................................................................................................23
九、其他约定......................................................................................................23
十、合同争议解决.............................................................................................23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23
格式4: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36
格式11:从业人员声明函
格式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45
格式14:磋商服务相关资料.....................................................................................48
格式15:磋商最终报价表 49
格式16: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50
第六部分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5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委托,拟对“海西州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及警用无人机购买保险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编号:0722-2022FE3932QHF)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 | 海西州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及警用无人机购买保险服务项目 |
采购文件编号 | 0722-2022FE3932QHF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包1:53.2万元 包2:7.7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2个 |
项目要求 | 磋商内容:包1:车辆保险 包2:警用无人机保险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 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4月25日 |
磋商文件发售 起止时间 | 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领取; |
磋商文件售价 | 人民币0元/份 |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省德令哈市长江路中国尼泊尔产业园二楼205 |
购买磋商文件时 应提供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7)须附被授权人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为加盖清晰鲜章的复印件。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5月7日上午09:30前(北京时间) |
磋商时间 | 2022年5月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
磋商地点 | 海西州公安局警体训练馆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80*****789 |
采购代理机构及 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139号16楼)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76*****85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北门源路支行 |
收款人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银行账号 |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海西州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haixi.gov.cn/发布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 0977-*******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
1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西州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及警用无人机购买保险服务项目 |
2 | 采购文件编号 | 0722-2022FE3932QHF |
3 | 采购人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6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7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包1:53.2万元 包2:7.7万元 |
8 | 项目分包个数 | 2个 |
9 | 采购要求 | 包1:车辆保险 包2:警用无人机保险 详见磋商文件 |
10 |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 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11 | 磋商保证金 | 本采购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2 | 磋商保证金退还 | 本采购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3 | 响应文件编制 要求 | 1、投标人应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二套、电子文档一份、磋商响应报价表(电子文档应与正本内容完全一致,包括盖章和签字);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封面左侧胶装处须打印此次采购项目名称及磋商投标人名称,并在响应文件上加盖骑缝章,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图表页可例外),并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加盖骑缝章,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采用不可修改文档格式(如:PDF格式),内容必须和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包括页码、签字、盖章等。 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个人印鉴。 |
14 | 响应文件的密封 | 1、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须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及“”“磋商响应报价表”字样; 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应注明以下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海西州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及警用无人机购买保险服务项目包1/2 采购文件编号:0722-2022FE3932QHF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2022年5月7日上午09:30前不得开启 |
15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 1、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投标人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竞争性磋商的,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3、递交响应文件地址、截止时间 3.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5月7日上午09:30 3.2递交响应文件地址:海西州公安局警体训练馆 3.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
16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5月7日上午09:30前(北京时间) |
17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5月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
18 | 提交响应文件及 开标地点 | 海西州公安局警体训练馆 |
19 | 答疑澄清方式 | 采用现场答疑。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
20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
21 | 合同签订有效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22 |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 |
23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日历日 |
24 | 保险期限 | 一年 |
25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海西州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haixi.gov.cn/发布。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合格的供应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磋商费用
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采购项目合同书
(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6)采购项目相关要求
(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5.磋商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海西州公安局门户网站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的五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海西州公安局门户网站。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磋商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9.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日历日。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
(1)响应文件封面;
(2)响应文件目录;
(3)响应函;
(4)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5)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6)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7)投标人承诺函;
(8)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9)资格证明材料;
(10)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3) 从业人员声明函;
(14)磋商最终报价表;
(15)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6)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
(17)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投标人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11.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
11.1投标人应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二套、电子文档一份、磋商响应报价表(电子文档应与正本内容完全一致,即书面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包括盖章和签字);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正本和副本须分别装订成册左侧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左侧胶装线处须打印此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11.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图表页可例外),并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加盖骑缝章,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采用不可修改文档格式(如:PDF格式),内容必须和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包括页码、签字、盖章等。
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个人印鉴。
11.4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原件资料必须附在响应文件中,要求与响应文件一并密封提交的原件必须同时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响应报价表”须封装与不同的密封袋中加贴密封条,并在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加盖法人章及投标人公章;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记“正本”、“副本”、“电子文档”、“ 响应报价表”字样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等。
12.2密封后的响应文件均应:
(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
(2)投标专用袋用“于2022年5月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标签密封。
12.3如果供应商未按第12.1-12.2条要求将响应文件密封或在密封袋上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12.4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3.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五、磋商过程
14.磋商过程
14.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投标人应由其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14.2磋商时,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14.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5.磋商小组
15.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5.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成交候选人;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5.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
(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15.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6.磋商程序
16.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16.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6.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投标人”之规定的;
(2)未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3)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4)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
(5)服务期、磋商有效期、单位负责人授权期限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6)磋商项目的采购内容、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7)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6.2.3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16.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6.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7.评审办法
17.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17.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包1:
类别 | 项目 | 满分 分值 | 评审标准 |
投标 报价 | 报价分 | 15分 | 在所有的有效报价中,以投标报价最低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服 务 内 容 (54分) | 理赔方案 | 34分 | 一、服务方案:(该项最高得34分) 根据对投标人提供的理赔方案中是否对从报案、查勘、定损到理赔的全过程提出详细的实施方案,理赔机构的设置是否合理,对车辆出险后理赔过程中所需的手续和执行赔付的标准是否详尽,对投保人的理赔是否能做到快捷、合理。服务计划内容是否涵盖从报案、定损、理赔、理赔过程中的服务等方面,服务计划的内容是否详尽合理,业务网点的分布是否能满足所承诺的服务的实现,服务保证体系是否科学、可靠等综合分析比较评分。 1、其中理赔手续方案能完全满足本项目,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得 10分;能基本满足本项目,保证本项目的进行得7分;理赔手续方案与本项目要求有偏差的得 3 分。 查勘定损时限方案能完全满足本项目,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得 10分;能基本满足本项目,保证本项目的进行得7分;查勘定损时限方案与本项目要求有偏差的得 3 分。 2、服务实质性响应时间1个小时内的8分;实质性响应时间2-4小时内的得6分;实质性响应时间5-8小时内的4分;实质性响应时间12-24小时内的1分。 3、服务承诺内容(该项最高得6分):根据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内容是否详尽、可靠,是否有可靠的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服务承诺完全可靠、内容完善,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服务承诺可靠、内容基本完善的得 4分;服务承诺内容部分可行、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服务机构及服务热线 | 8分 | 项目管理机构(该项最高得3分):根据对投标人服务项目组,组织架构是否健全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组织架构合理,主要节点安排得当,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3分;组织架构切实可行,对本项目有一定的针对性得2分;组织架构部分可行、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服务热线(该项最高得2分):投标人有全国统一专线服务热线电话的,得 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异地出险服务保障方案(该项最高得3分):根据对投标人异地出险服务保障方案的完善性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异地出险服务保障方案合理,主要节点安排得当,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3分;异地出险服务保障方案切实可行,对本项目有一定的针对性得2分;异地出险服务保障方案部分可行、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保险条款风险评估 | 12分 | 保险条款风险评估(该项最高得6分):根据投标人对于政府采购公务车辆风险评估及防灾防损建议的全面性和完善程度进行综合分析比较,风险评估及防灾防损建议全面,内容完善程度高,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6分;风险评估及防灾防损建议切合实际,内容基本完善,能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4 分;风险评估及防灾防损建议部分可行、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管理制度(该项最高得6分):根据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规章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规范,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规章管理制度健全、针对性强,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6分;规章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对本项目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 4分;规章管理制度部分可行、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廉洁管理措施 | 廉洁管理措施 | 3分 | 1)廉洁管理措施及承诺内容具体,切实可行,并附有具体廉洁违约承诺书的得3分; 2)廉洁管理措施内容可行,无具体违约承诺的得2分; 3)廉洁管理措施内容空洞,且无具体违约承诺的得1分; 4)廉洁管理措施有错误或无廉洁管理措施的不得分。 |
相关优惠承诺 | 相关优惠承诺 | 10 | 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要求,对车辆除保费之外有其余相关优惠且优惠率在(20%-18%)以内的得10分,优惠率在(17.9%-15%)的得7分, 优惠率在(14.9%-10%)的得4分,优惠的相关内容及优惠率应以承诺函的格式体现否则不得分; |
业绩 | 业绩 情况 | 10分 | 提供近3年(2019年05月05日至2022年05月05日)以来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2分,共10分;不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售后服务体系 | 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 | 8分 | (1)投标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有服务机构或合作性服务机构的得4分;投标供应商在青海省其他地区有服务机构或合作性服务机构的得2分;(需提服务机构供营业执照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或须提供合作性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书、营业执照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未提供和其他情况不得分。 (2)针对该项目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含:①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②售后服务内容和流程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和质量④售后服务方式和特色。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1分,满4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 |
包2:
类别 | 项目 | 满分分值 | 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15分) | 报价分 | 15 | 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5%)×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技术服务 (70分) | 2021年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 10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以经年度审计确认的2021年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0%的,得6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每增加10%,加1分(不足10%的不得分),该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保险方案 | 10 | 根据供应商拟定的本项目承保保险方案: ①方案详细; ②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 ③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④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对保险方案进行整体评审。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5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 |
承保服务 | 10 | 1、承保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承保服务方案,包括本项目的承保流程承保方案、与业务处理流程是否契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整体评审。优秀的,得6分;良好的,得3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2、承保服务承诺:(1)是否能保证本项目的时效性、准确性要求;(2)是否有完善的保障措施;(3)服务承诺的内容是否详尽、可靠。综合分析进行评审。优秀的,得4分;良好的,得3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 |
理赔服务 | 10 | 1、理赔服务方案;2、本项目的理赔流程;3、时效要求;4、理赔服务承诺;5、以及针对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响应程度进行整体评审。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8分;差的,得3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 |
服务团队、项目人员配备与人员管理方案 | 10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岗位职责、服务保障制度),人员组织架构设置与管理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的,组织架构设置清晰、合理,能够满足项目服务需求,进行整体评审,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5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 |
其他相关服务 | 5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相关服务承诺,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分5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 5 | 满足实施方案工作进度要求,质量保证措施较好的,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 |
项目服务计划、措施 | 10 | 针对该项目有详尽的服务计划、措施,所述内容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5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 |
业绩(10分) | 业绩 情况 | 10 | 提供近3年(2019年04月25日至2022年04月24日)以来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2分,共10分;不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本地化 (5分) | 本地化服务 能力 | 5 | 在青海省有服务机构的,得 5 分;有合作性服务机构的, 得 3 分;没有的不得分。(须提供委托协议书、营业执 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18.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1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
19.成交通知
1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海西州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9.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授予合同
20.签订合同
2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交货期限、服务承诺、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0.2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20.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0.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九、磋商活动终止
21.终止情形
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1.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十、处罚
22.处罚情形
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6)未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7)将采购合同转包的;
(8)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9)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合同书
合
同
书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
投标单位:
合同金额:
合同日期: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22年 月 日海西州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及警用无人机购买保险服务项目(0722-2022FE3932QHF)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3.中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成交通知书;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元
序号 | 承保险种 | 总价 | 保额 |
1 |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人员工资、交通、利润、税收、招标代理费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服务期:一年; 服务地点:海西州公安局。
四、付款方式
所承保车辆保险费用以保险公司业务员遵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执行的条款和费率计收保险费用,临近到期车辆保险由保险公司会派人员上门提供保单,通过对公转账或公务卡结算方式付款。
五、双方权利合义务
1.甲方一旦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立即通知乙方或出险地乙方的代理机构,并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施救、保护措施,以减少保险标的损失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现场查勘,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单证;
2.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全部单证后,应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是否赔偿,并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尽快定责、定损;
3.乙方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核查甲方投保的承保情况,以确定甲方发生的保险事故是否符合投保标的;
4.在协议期限内,若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对原有监管规定、自律公约进行调整或要求实施新规定的,对涉及本业务的均按照新要求执行。
六、投保手续
1、乙方应根据各被保险单位的车辆实际,主动上门联系,并派专人负责与各被保险单位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及时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单。
2、乙方与被保险单位签订保险单后,应将签订的保险清单包括保险车辆厂牌型号、车牌号码、投保险种和保险费等项资料按甲方规定的格式汇总到《海西州公安局车辆统保情况汇总表》中,并在五天内交与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含电子文档)
七、保险条款及费率、费率浮动
乙方应遵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执行的条款和费率提供服务和计收保险费用。
八、车辆使用性质和分类的认定
被保险单位所有投保车辆的使用性质均为非营业、公务用车。
九、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按新车购置价确定。新车购置价指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
十、保密条款
1.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经办人等。
2.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须严格保守双方当事人经适当保密措施保密的商业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自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未经他方当事人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十一、保险及赔偿责任免责约定
(见附件保单正本)《****保险单》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中国境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中国境内法院提请诉讼。
十三、生效与终止
本预约保险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和修改,或一方要求终止协议,须在3天以前书面通知对方。
十四、理赔处理
1.被保险人在知悉保险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通知承保人或承保人在当地的代理人进行检验、理赔,并协助收集向承保人提供有关索赔单证;
2.被保险人应在确定保险责任并在收齐有关单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赔偿金额;
3.赔款支付币种必须和保费支付币种一致。
十五、其他
1.甲乙双方之间任何委托、承诺及确认事项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同时应加盖公司公章。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海西州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及警用无人机购买保险服务项目包1/包2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投标单位:
投标人(盖章):
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页码 | |
1、响应文件封面 | …… |
2、响应文件目录 | …… |
3、响应函 4、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 …… |
5、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 …… |
6、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 |
7、投标人承诺函 | …… |
8、投标诚信承诺书 | …… |
9、资格证明材料 | …… |
10、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 …… |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 …… |
12、从业人员声明函 | …… |
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 |
14、磋商服务相关资料 | …… |
15、磋商最终报价表 | …… |
1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7、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 | …… |
格式3:响应函
响 应 函
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研究,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
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
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姓名: 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投标人: (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年月日
格式4: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元) | 保险期限 | 备注 |
大写: | |||
小写: | |||
优惠条件及其他: |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按所投包增加行)。
2、磋商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人员工资、交通、通讯、设备、利润、税收、招标代理费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3、“服务时间”是指服务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
4、除在标书中编制此表以外,磋商供应商应单独密封一份“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并标明“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字样。“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和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应完全一致。
5.、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投标人: (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险种内容 | 保险金额 | 保险期限 | 保费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各投标人须填报以上表格中的保险金额和保费。
投标人: (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格式5: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姓名)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
性别: 年龄: 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单位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上签字
投标人: (公章)
单位负责人: (签字)
年月日
格式6: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单位负责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
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职务:
授权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单位负责人: (签字)
年月 日
格式7:投标人承诺函
投标人承诺函
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2022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竞争性磋商,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各项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定时提供一流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对整体过程进行调查管控,对其做出整改,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
4.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 (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8: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
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各项服务。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 日
格式9: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
(3)投标供应商简介及获得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如果是非法人资格的投标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格式10: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按照招标文件第2.2款(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2、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格式11:从业人员声明函
从业人员声明函
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 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按不低于招标项目要求,针对该项目的实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 日
附:经 信 用 中 国(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格式14:磋商服务相关资料
磋商服务相关资料
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磋商服务相关资料;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格式15:磋商最终报价表
磋商最终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最初报价 | 调整因素 | 最终报价 | 保险期限 |
最终确定的优惠条件: |
注:1、此表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事先须盖章、签字。在磋商期间,由磋商小组确定合格的供应商现场填写。
投标人:(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 日
格式16: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近3年(2019年05月07日至2022年05月07日)以来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
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
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但不作为评标依据。如没有说明事项,此项可忽略。(格式可自定)
第六部分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1.磋商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但必须对所投项目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磋商,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磋商无效。
1.2.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人员工资、交通、通讯、设备、利润、税收、招标代理费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磋商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磋商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磋商最高限价,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磋商无效。
3.1. 服务期:一年;
3.2. 服务地点:海西州公安局;
3.3.付款方式:详见“第四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包1:车辆保险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保留车辆信息明细表 | ||||
序号 | 车辆类型 | 品牌型号 | 车型 | 注册登记时间 |
1 | 越野车 | 丰田牌CA6510B2 | 丰田越野车 | 2008年12月19日 |
2 | 越野车 | 思威牌DHW6450B | 本田CRV | 2009年9月18日 |
3 | 轿车 | 丰田牌GTM7200GB-NAVI | 丰田凯美瑞 | 2010年5月12日 |
4 | 小型客车 | 江铃全顺牌JX5048XJEMC | 江铃全顺 | 2010年10月14日 |
5 | 越野车 | 猎豹牌CFA2031G | 三菱V73 | 2010年12月29日 |
6 | 越野车 | 三菱牌CFA2031G | 三菱V73 | 2010年10月14日 |
7 | 中型客车 | 柯斯达牌SCT6703TRB53LEX | 丰田考斯特 | 2010年12月28日 |
8 | 越野车 | 丰田牌GTM6480GDL | 丰田汉兰达 | 2010年12月28日 |
9 | 大型客车 | 金龙牌XMQ6129Y5 | 金龙客车 | 2010年12月28日 |
10 | 小型货车 | 五十铃牌QL5100XTMAR | 装备车 | |
11 | 小型货车 | 东风牌EQ1141KJ | 宿营车1 | |
12 | 小型客车 | 福特BY5050XTJ | 福特突击车 | |
13 | 小型货车 | 东风牌EQ1141KJ | 宿营车2 | |
14 | 小型货车 | 依维柯牌NJ2045SFX35 | 炊事车 | |
15 | 特种车 | 豪沃zz1167m3817c5 | 水炮车 | |
16 | 特种车 | 福特BY5040YBF | 豹式装甲车 | |
17 | 特种车 | 福特BY5041X | 福特运兵车 | |
18 | 越野车 | 丰田牌GTM6480GDL | 丰田汉兰达 | 2012年6月20日 |
19 | 轿车 | 雅阁牌HG7241AB | 本田雅阁 | 2011年1月21日 |
20 | 越野车 | 丰田牌GTM6480GDL | 丰田汉兰达 | 2010年10月14日 |
21 | 轿车 | 大众牌FV7187TFATG | 大众迈腾 | 2012年5月29日 |
22 | 越野车 | 大众牌SVW6451HED | 大众途观 | 2012年5月29日 |
23 | 越野车 | 江陵全顺牌JX6651T-S4 | 江铃全顺 | 2013年11月1日 |
24 | 小型客车 | 江铃全顺牌JX6651T-S4 | 江铃全顺 | 2013年12月3日 |
25 | 越野车 | 丰田牌SCT6492E5 | 丰田霸道 | 2013年12月3日 |
26 | 小型越野车 | 尼桑牌ZN5024XZHH2G4 | 尼桑皮卡 | |
27 | 小型越野车 | 江铃全顺牌JX6547A-M | 江铃全顺 | 2017年9月6日 |
28 | 小型客车 | 丰田牌GTM6480GDLS | 丰田汉兰达 | 2014年2月25日 |
29 | 越野车 | 京通牌BJK5040XZM | 京通牌 | 2017年9月6日 |
30 | 小型客车 | 京通牌BJK5050XPB | 京通牌 | 2017年9月6日 |
31 | 小型客车 | 依维柯牌 | 依维柯牌 | 2017年9月6日 |
32 | 中型客车 | 柯斯达牌SCT6704GRB53LEX | 丰田考斯特 | 2015年4月20日 |
33 | 中型客车 | 柯斯达牌SCT6704GRB53LEX | 丰田考斯特 | 2015年4月20日 |
34 | 小型货车 | 五十铃牌QL1250DTFZY | 五十铃 | 2015年 |
35 | 小型货车 | 尼桑牌ZN6495HBG5 | 尼桑皮卡 | 2016年7月4日 |
36 | 小型客车 | 神探牌JYG5030XYB | 神探牌 | 2017年3月2日 |
37 | 小型客车 | 神探牌JYG5032XJQ | 神探牌 | 2017年3月2日 |
38 | 越野车 | 途乐JN1AY25F | 途乐 | 2018年3月15号 |
39 | 中型客车 | 神探牌JYG5030TXU | 神探牌 | 2018年2月2号 |
40 | 中型客车 | 柯斯达牌SCT6705GRB53L | 丰田考斯特 | 2019年5月14日 |
41 | 中型客车 | 柯斯达牌SCT6705GRB53L | 丰田考斯特 | 2019年5月14日 |
42 | 小型货车 | 大通牌SH1032E8G5-1 | 大通皮卡 | 2019年5月14日 |
43 | 小型客车 | 神探牌JYG5030TXU | 神探牌 | 2019年5月14日 |
44 | 越野车 | 丰田牌GTM6492HWM | 丰田汉兰达 | 2020年11月24日 |
45 | 越野车 | 丰田牌GTM6492HWM | 丰田汉兰达 | 2020年11月24日 |
46 | 越野车 | 丰田牌GTM6492HWM | 丰田汉兰达 | 2020年11月24日 |
47 | 越野车 | 沃尔沃VCC6474E52U | 沃尔沃XC60 | 2021年1月12日 |
48 | 油罐车 | 油罐车 | ||
49 | 越野车 | 沃尔沃VCC6474E52U | 沃尔沃XC60 | 2021年1月12日 |
50 | 货车 | 齐星牌QXC5250TSYB1 | 齐星牌 | 2022年1月27日 |
51 | 越野车 | 丰田牌GTM6492HWM | 丰田汉兰达 | 2020年12月1日 |
52 | 越野车 | 丰田牌GTM6492HWM | 丰田汉兰达 | 2020年12月1日 |
53 | 商务车 | 别克牌SGM6521UBA1 | 别克GL8 | 2021年1月13日 |
54 | 商务车 | 别克牌SGM6521UBA1 | 别克GL8 | 2021年1月13日 |
55 | 越野车 | 江铃福特JX6491PA6 | 撼路者 | |
56 | 小型货车 | 江铃牌JX1033PSEA6 | 域虎9 | |
57 | 轻骑摩托车 10辆 | 铃木轻骑摩托车 | 轻骑.铃木牌GR150J | 2019年6月28日 |
58 | 警用大排量摩托车6辆 | 春风牌CF650J-2A | 春风牌CF650J-2A | 2022年4月7日 |
车辆保险服务要求
一、 投保车辆:投保车辆详见上表(机动车56辆,警用轻骑摩托车10辆,警用大排量摩托车6辆)。
二、 承保险种:
1、交强险;
2、机动车损失险;
3、第三者责任险为100万;
4、不记名架乘人员意外险;
5、警用车辆含设备险(警灯、警徽、警报器等警用标识条)
6、中标方能所能提供的其他险种;
三、 承保服务:提前一星期通知投保单位,上门送缴款通知书,保险完毕后送保单及其他资料。
四、 理赔时间:无特殊情况下,万元以下的理赔服务当天结清,万元以上的理赔服务,一星期内结清。
五、 增值服务:50公里之内免费拖车。
六、 其他优惠政策及条件由保险公司解释。
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包2:警用无人机保险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六旋翼飞机UAV-MX6150B
序号 | 类型 | 产品名称 | 型号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限价万元) | 合计 |
1 | 飞行器 | 六旋翼飞行器 | UAV-MX6150B | 包含下述物料: | 架 | 1 | 35 | 35 |
挂载选配 | ||||||||
2 | 任务 | 800万37倍 | UAV-G3V0837A | 具有多码流功能,最大分辨率4096x2160。 | 台 | 1 | 7 | 7 |
3 | 可视喊话器 | UAV-AT1025A | 喊话器静态功耗2W,最大功率25W | 台 | 1 | 1.05 | 1.05 | |
4 | 抛投器 | UAV-AT2010A/B | 标准抛投负载总重量1.5kg/抛投段数1-3段/图像分辨率720P/响应速度<1s | 台 | 1 | 1.05 | 1.05 | |
5 | 双光谱云台 | UAV-G3M0617B | 热成像相机:录像分辨率640×512/8倍数字变倍/14种伪彩/压缩标准:H.264/MJPEG/最高点测温、区域测温/测温范围-20℃~150℃/支持TF存储 | 台 | 1 | 1.05 | 1.05 | |
6 | 配件 | 无人机电池 | UAV-MX6150B电池套装 | UAV-MX6150B配套电池1组 | 组 | 1 | 0.56 | 0.56 |
六旋翼飞机UAV-MX4080A
序号 | 类型 | 产品名称 | 型号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限价(万元) | 合计 |
1 | 飞行器 | 六旋翼飞行器 | UAV-MX4080A | 包含下述物料: | 架 | 1 | 19.6 | 19.6 |
挂载选配 | ||||||||
2 | 配件 | 无人机电池 | UAV-MX4080A电池套装 | UAV-MX4080A配套电池1组 | 组 | 1 | 0.56 | 0.56 |
警用无人机保险服务要求
序号 | 类型 | 产品名称 | 型号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六旋翼飞机UAV-MX6150B保险 | ||||||
1 | 保险 | 第三方责任险 | —— | 50万/架/年,保障由于操作问题导致的第三方事故损失。例如:操作失误,导致飞机砸到车。赔偿车辆。 | 份 | 1 |
2 | 机损care服务 |
| UAV-MX6150B care服务 | 对因操作失误或其他意外事故导致无人机坠落、挤压、碰撞等并因此致使无人机机身损失或毁坏的情况进行保障(不包括配套的云台、相机等挂载),一年内可享受一次换新服务,不延续,需拿受损机器换新。 | 份 | 1 |
六旋翼飞机UAV-MX4080A保险 | ||||||
3 | 保险 | 第三方责任险 | —— | 50万/架/年,保障由于操作问题导致的第三方事故损失。例如:操作失误,导致飞机砸到车。赔偿车辆。 | 份 | 1 |
4 | 机损care服务 |
| UAV-MX4080A | 对因操作失误或其他意外事故导致无人机坠落、挤压、碰撞等并因此致使无人机机身损失或毁坏的情况进行保障(不包括配套的云台、相机等挂载),一年内可享受一次换新服务,不延续,需拿受损机器换新。 | 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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