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国企单位(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在编人员资格复审、考试和面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国企单位(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在编人员资格复审、考试和面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应聘人员: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国企单位(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在编人员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国企单位(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在编人员公告》的规定,经研究,现将资格复审和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一)工作人员1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4 月27日上午9:00—11: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定海区文化路29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6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国企单位用工登记表》(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贴好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5、《考生健康申报表及考生承诺书》(见附件1);
6、《报考诚信承诺书》(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
7、 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
资格复审当天,如应聘人员未带身份证原件的,以下证件也可临时代替: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身份证领取凭证、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驾驶证和社保卡(市民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二、考试
笔试:岗位(工作人员1)笔试定于2022年4月27日(周三)下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选取前3名进入面试。
面试:暂定于2022年4月28日(周四)下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考生防疫须知》(详见附件2)。资格复审时还须上交《健康申报表及考生承诺书》,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自负责任。在《健康申报表及考生承诺书》申报后,至复审、笔试、面试前,如有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出现等变化的,应及时与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国企单位(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更新申报,并采取相应处理。
本通知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通知公告。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应聘人员须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现场组织工作。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市外应聘人员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定海做好准备。
4、因资格复审、笔试和面试场地停车位数量有限,建议应聘人员绿色出行。
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80-*******。
附件: 1、《健康申报表及考生承诺书》
2、 考生防疫须知
舟山市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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