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拟对拥有的天津博时工贸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进行打包处置。债权金额及有关情况见下表,债务人所在地均为天津市,现予以公告。
一、资产及数量
单位:元 | |||||||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合计 | 本金余额 | 欠息 | 费用 | 担保人 | 抵质押物 |
1 | 天津博时工贸有限公司 | 106,002,218.15 | 72,940,399.81 | 32,509,748.34 | 552,070.00 | 天津博时工贸有限公司、向军、殷小红 | 天津市保税区新港大道122号(1)、(3)幢房地产;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五道交口东北侧颐景公寓13套房产。 |
2 | 天津金太阳纸业有限公司 | 54,197,306.62 | 17,945,295.19 | 36,252,011.43 | 0.00 | 张捷、焦乃萍、孙彤、孙永安、胡勃宏、姚宏 | - |
合计 | 160,199,524.77 | 90,885,695.00 | 68,761,759.77 | 552,070.00 |
注:利息暂计算至2022年3月28日,债权实际金额以依据原债权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具备支付价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承担购买债权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或参与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四、风险提示
标的债权为不良债权资产,可能存在权利瑕疵,或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存在受让后买受人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本公告在《天津日报》同步刊登,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022-******** 庞女士02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022-********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2-3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022年4月25日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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