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一个工作日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2)参加企业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接受代理商报名,须提供软件开发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项目经理需具备PMP证书; (5)供应商近三年具有3个同类型案例,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单位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