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2022年度联合采购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办法的通知(桂残联字〔20...
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2022年度联合采购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办法的通知(桂残联字〔20...
来源: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30 16:09
各市、县(市、区)残联:
为提高各级残联辅助器具采购效率,规范采购行为,节约采购成本,自治区残联制定了《广西2022年度联合采购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办法要求,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结合年度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需求情况,统筹安排各级补助资金,提高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效率和资金执行率,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度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总体目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30日
广西2022年度联合采购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自治区残联采取联合采购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2022年度全区残疾人精准康复基本辅助器具供应商及辅助器具采购目录。为规范各级残联辅助器具采购工作,提高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效率和资金执行率,节约采购成本,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有效期
(一)适用范围。
1.采购单位:各级残联。
2.辅助器具采购范围:详见广西残疾人2022年度精准康复基本辅助器具供应商及辅助器具采购目录一览表(附件)。
3.采购资金:用于残疾人精准康复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
(二)有效期限。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中标供应商及优惠率
(一)助行器、生活自理类(A分标)中标供应商及优惠率: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优惠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质保期 | 联系地址 |
1 | 待定 |
(二)轮椅代步车类(B分标)中标供应商及优惠率: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优惠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质保期 | 联系地址 |
1 | 佛山市东方医疗设备厂有限公司 | 5% | 吴瑞萍 | 2年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园A区兴福路5号 |
(三)生活护理类(C分标)中标供应商及优惠率: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优惠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质保期 | 联系地址 |
1 | 广州健捷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 2% | 张峰 | 3年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云乐大街5巷9号 |
(四)助视和导盲信息类(D分标)中标供应商及优惠率: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优惠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质保期 | 联系地址 |
1 | 深圳市汇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 | 崔权 | 3年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芙蓉五路74号6栋二层 |
(五)假肢矫形器类(E分标)中标供应商及优惠率: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优惠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质保期 | 联系地址 |
1 | 德林义肢矫型康复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 8% | 严经理 | 假肢质保期为3年,矫形器质保期为2年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先科机电大厦第三层301 |
(六)助听器类(F分标)中标供应商及优惠率: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优惠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质保期 | 联系地址 |
1 | 瑞声达听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 6% | 韩化梁 | 3年 | 厦门市火炬高技术开发区创新路15号 |
三、服务内容
供应商中标价格包含辅助器具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等费用,采购单位不再针对采购范围内的辅助器具和服务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一)轮椅代步车类(B分标)、生活护理类(C分标)、助视和导盲信息类(D分标)等三个标的服务内容:货物及标准附件、使用指导、培训、运输、跟踪回访、质保服务、备品备件、技术支持、交付验收等。
(二)假肢矫形器类(E分标)标的服务内容:筛查评估、货物及标准附件、取模、制作、装配调试、适应性训练、患者和一名陪护人员往返交通食宿、跟踪回访、质保服务、培训、技术支持、交付验收等。
(三)助听器类(F分标)标的服务内容:筛查评估、成品助听器、检测、耳模制作、试带调试、使用指导、零配件(每台助听器配备干燥盒1个、30粒/台专用电池)、培训、跟踪回访和质保服务。
(四)助行器、生活自理类(A分标):因公开招标未结束,待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另行通知。
(五)交货地点
1.轮椅代步车类(B分标)辅具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配送入户。
2.生活护理类(C分标)、助视和导盲信息类(D分标)辅具由中标供应商配送至采购单位指定的县(市、区)或乡镇(街道),后续配送入户由县(市、区)残联和乡镇(街道)残联负责组织完成。
3.假肢矫形器类(E分标)、助听器类(F分标)由县(市、区)残联负责组织残疾人到指定地点集中取模适配。
四、采购程序
1.采购单位根据各级财政下拨资金量和年度任务数,进行筛查评估,确定辅助器具采购清单和受益人名单,根据清单选择相应的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
2.填报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单位按照当地政府采购要求及流程,填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联合采购。
3.备案。采购单位与相应的中标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按要求将相关材料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售后服务。供应商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采购的辅助器具送达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经验收合格后,提供使用指导和跟踪回访等服务。
五、监督检查
(一)采购单位负责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管理,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辅助器具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采购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监督供应商的服务,对于供应商存在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采购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款项,不得向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约定的其它不合理要求,因付款问题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三)在联合采购有效期内,如供应商有下列违约行为的,自治区残联将报请自治区财政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采购单位采购业务的;
2.提供假冒伪劣辅具,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
3.未按规定给予优惠或擅自提高定点采购价格的;
4.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5.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6.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7.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专业资格的;
8.有效期内,擅自变更、转让、租借采购资格的;
9.不按要求报送合同或验收单等有关资料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的行为。
(四)供应商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自治区残联报请自治区财政厅停止该供应商采购资格。
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2.中标后弃标、拒签供货协议的;
3.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在执行过程中采取价格联盟,损害采购单位利益的;
5.不按要求和承诺提供相关服务的;
6.串通订立虚假政府采购合同的;
7.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要早部署,早行动,尽早让残疾人享受到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并努力提高康复资金执行率。
(二)6月30日前,基本辅助器具服务任务完成及资金执行率要达到50%以上,11月30日前达到100%。12月15日前将所有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信息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数据管理系统。
(三)在执行辅助器具联合采购的过程中,采购单位或供应商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到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联系电话:0771-*******,联系人:方 芳。
附件:广西残疾人2022年度精准康复基本辅助器具供应商及辅助器具目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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