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桂东县桂东大道江汇达豪庭路口电警设备采购
桂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桂东县桂东大道江汇达豪庭路口电警设备采购
桂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桂东县桂东大道江汇达豪庭路口电警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4月25日
经询价小组书面推荐且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
桂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桂东县桂东大道江汇达豪庭路口电警设备采购(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2】*****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TX-2022-0407)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桂东大道江汇达豪庭路口电警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2】*****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TX-2022-0407
二、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包名/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单位:批) | 最高限价及预算(元) | 招标代理费最高限价 |
1 | 桂东县桂东大道江汇达豪庭路口电警设备采购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11 元 | *****.00元,由成交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1.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4、本邀请函第三条规定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五、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已获取本询价邀请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 4 月 26日至2022年4 月28 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为湖南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香雪路林邑星城1栋10楼1002室)。持询价邀请函购买询价通知书。
3、询价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一概不退)。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书面通知后,请于2022年4 月28日17:30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询价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信息公告的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
八、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参加采购活动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带上身份证原件,不戴口罩者将不得入内。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桂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黄警官
电话:136*****58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香雪路林邑星城1栋10楼1002室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185*****337、0735-*******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询价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询价邀请通知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现就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询价通知书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标签: 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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