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公示

盐城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江苏省委《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盐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全面落实法治盐城建设总体部署。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盐城建设深入人心,全社会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社会领域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形成符合时代要求、体现地方特色、具有盐城亮点、全社会合力推进、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全力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助推法治盐城、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使高水平法治成为盐城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成为盐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保障,为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谱写好“强富美高”新盐城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三、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一)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人民群众自觉尊崇、信仰和遵守法律。在全市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推广全生命周期法治宣传,大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民法典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野生动物保护、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见,始终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完善旁听庭审制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创新考核评估机制,广泛开展“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扩大“法治阳光润校园”“带法回家”“小手拉大手”等青少年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建立完备的法治课学科体系,加强对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增加中考法治内容的份额,持续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持续深化“进万企、解难题、促发展”主题活动,着重抓好保护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制度,健全企业合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企业守法信用记录,完善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 (二)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政策、阵地、产品、活动“四落实”,完善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创作生产一批彰显法治精神、宣传法治文化的优秀文艺作品,打造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建立市级优秀法治文化精品库,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深化“法耀盐阜”品牌建设,突出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法治微视频展播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高质量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园,推进“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提档升级,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规模化、系列化,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精细化,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经常化、常态化,实现法治信仰培育与文化启迪、道德升华的深度融合。创新打造“河”“湖”“海”“湿地”等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带(长廊),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强点扩面、覆盖城乡。实施“一县一品牌”计划,推动各地着力打造特色鲜明,融时代性、思想性、教育性、实用性于一体,立得住、叫得响的活动品牌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让群众在休闲娱乐过程中自觉接受、提升素养,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

(三)健全普法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盐城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建立健全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深入基层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各环节。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建立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实施“法治宣传全屏计划”,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传播法治正能量。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社会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健全考核评价和激励嘉许制度,重点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推动社会普法服务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 四、着力提升社会规范的执行力 充分发挥社会领域法律法规制度及道德规范、风俗习惯、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正确维护法律权利、理性表达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 (四)完善社会重要领域制度规范体系。推动社会领域法律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完善解决就业、教育、住房、医疗卫生、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重大民生问题的制度机制,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全面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建设,健全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规入章,深入推进《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规的组织实施、宣传普及和落实落地工作。 (五)推动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将法治社会建设融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引导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培育扶持力度,完善协同工作机制,支持、引导、规范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参与基层自治、社会协商、平安建设、公共服务等事务。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细化生态文明公约、公共场所行为引导标准,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广泛开展遵规守约教育实践活动,将广泛认同、操作性强的道德观念及时上升为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加强对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情况的监督,制订自律性社会规范的示范文本,使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符合法治原则和精神。 (六)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规范建设。以推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落地落实为重点,加快“德润盐城”道德风尚高地建设。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强化道德规范的教育、评价、监督等功能,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选,完善志愿服务、善行义举、道德典型、时代楷模礼遇褒奖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和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各种手段,加大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力度,依法惩处公德失范的违法行为,定期发布道德领域典型司法案例。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所有行政村建立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常态化开展邻里互助和道德评议等活动。着力弘扬时代新风,深化“文明健康、有你有我”教育实践,贯彻落实《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持续推进文明餐饮、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观演等系列活动,引导群众养成厉行节约、拒食野味、使用公筷公勺、绿色出行、遵守公共场所行为规范的好习惯。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征集、管理、评价及应用制度,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坚持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双轮驱动,推动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大力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快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创新“信用社区”“诚信居民”等载体。搭建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深入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级和市场信用评价,创新小微企业征信服务模式。积极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推选诚信之星、诚信示范街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推动各地举办邻里节,推广睦邻卡,引导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诚实做人、守信做事。 五、有效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等,有效维护各类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八)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盐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健全企业、职工、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涉企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制定机制,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渠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三位一体”的大监督格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示范体系建设,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的检查、受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建立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大“不见面审批”品牌效应。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建立健全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将产权保护列为专项治理、信用示范、文明城市创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

(九)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严格落实《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司法权力运行,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妥善办理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体诉讼制度。推进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改革,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引导作用,落实“三项规程”,严格证明标准,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盐城市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市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席会议作用,探索智慧执行新模式,推动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深化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做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参审、培训、管理等工作,深入研究事实审和法律审区分规则以及法官指引操作办法,完善陪审制大合议庭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调解、司法听证等司法活动的有效参与和监督。扎实推进大数据、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科技创新成果同执法、司法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实用性和智能化水平。

(十)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运用远程网络等法律服务模式,改善服务条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均等普惠、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深化“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健全法律援助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快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行业改革发展,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对薄弱地区专业法律服务人才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政策扶持,促进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健全服务网络,有效缓解法律服务专业力量不足问题。

六、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十一)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以推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推动盐城法治建设整体质效的提升。全力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依法加快市级层面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配套制度建设,全面开展网格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把重大矛盾风险化解在市域。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县(市、区)职能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和落实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任务清单,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健全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协调运行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深化镇(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在党组织领导下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扎实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及市级“平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示范带动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援法议事”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全面推进基层单位依法治理,深化“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建设,推动企业等基层单位普遍完善业务和管理活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平台和机制。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十二)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理中的作用。明确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支持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各自阵地作用,教育和组织所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的检查、评估、社会监督等综合监管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诚信自律。健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等政策措施,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实施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工程,扎实推进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推荐、激励保障机制,广泛动员城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深化行风建设,探索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支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规范行业行为。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十三)深化“平安盐城”建设。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为引领,推动平安建设品质再深化,群众安全感始终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大力实施社会治理“强脑工程”,整合现有社会治理工作系统建成实战化指挥平台。充分发挥网格在平安稳定中“首道防线”功能,实施“平安前哨”建设工程,探索建立公安接处警和网格排查“双向推送、双向反馈”机制,推动网格警格的职能融入、系统融接、机制融优、力量融合。进一步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成果,力争率先建成无黑城市。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暴力恐怖、黄赌毒、黑拐骗、高科技犯罪、网络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和预防严重犯罪行为的发生。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升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持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依法开展化工行业、危险物品、道路运输、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加快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和机构建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对贫困人口、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儿童、困境妇女、老年人等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健全执法司法机关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加强对执法司法所涉人群的心理疏导。推进“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村(社区)”建设,强化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十四)构建多元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诉讼、信访等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打造以“多元导入、一体受理、分类化解、联动处置、跟踪监测”为运行模式、具有盐城特色的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面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开展“无讼村居”建设,严防矛盾纠纷外溢上行。巩固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级道路交通、医患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物业纠纷、价格纠纷、商事纠纷、家事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壮大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队伍,健全完善调解工作规范,常态化开展调解业务培训。深入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接访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律师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栽工作。 七、大力加强网络空间依法治理

推动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营造安全文明的网络环境。 (十五)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深入开展“德润盐城”等网络文化活动,推出传播科学理论、弘扬优秀文化、倡导美好生活的新媒体产品。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深入实施网德建设工程,强化网上行为主体和行业的自律意识,落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推进“法治新时代·清朗e空间”等主题网信普法活动,深化网民网络素养教育,评选推介“盐城好网民”典型,推进网络素养教育基地建设,着力打造“情暖盐城e起来”等网络公益品牌,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深入开展“清朗”“净网”行动,加大对网上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打击谣言、淫秽、暴力、迷信、邪教等违法和有害信息,建设清朗网络空间。加强网络社交平合、各类公众账号管理,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通报研判等机制,加强对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有效引导,组建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批驳违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现象,让主旋律、正能量充盈网络空间。 (十六)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加强网络生态治理,健全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推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健全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网络安全立体化监测体系,提高安全信息共享、通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水平。加快建立包括监控监测、应急响应、技术防范和密码保障等功能齐备、全局协调的安全技术平台。加强网络生态治理,健全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一体化受理处置体系,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对网络空间通信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名誉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严格规范收集使用用户身份、通信内容等个人信息行为,加大对非法获取、泄露、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监测发现和打击查处能力建设,督促指导电信和互联网企业拦截、追查电信诈骗等,严厉查处网络非法集资等网络金融犯罪、网络诽谤、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网络攻击盗窃、网络盗版侵权、网络赌博、网上制贩枪爆物品、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大力加强组织保障党的领导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根本保证。必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强化政府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职能,广泛凝聚智慧力量,为我市法治社会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坚实保障。 (十七)加强党的领导。要坚持党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凝聚全社会力量,努力形成党政善治、社会共治、基层自治的良好局面。各级党委要落实推进本地本部门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责任,推动解决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将法治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十八)加强统筹推进。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法治社会建设统筹谋划,全面推行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法治社会建设督促落实机制,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法治社会建设。

(十九)加强宣传引导。健全完善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加强社会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十)加强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方案精神和要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出台任务清单,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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