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一批执法车辆标识涂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一批执法车辆标识涂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GZ*******-GSSGSG(Z)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委托,对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一批执法车辆标识涂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采购内容:
一、项目参数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警示灯 | 灯+机手柄主机+200W喇叭 | 20 | 套 | |
2 | 全车执法标识 | 反光26丝 | 20 | 套 | |
3 | 太阳膜 | 20 | 套 | ||
4 | 蜡单子 | 20 | 套 | ||
5 | 航空软包大包围 | 双层 | 20 | 套 | |
6 | 夏季坐垫 | 20 | 套 | ||
7 | 冬季羊毛坐垫 | 20 | 套 | ||
8 | 后备箱垫 | 20 | 套 | ||
9 | 储物箱 | 60*40*40 | 20 | 套 |
交付工期要求:警示灯、全车执法标识、航空软包大包围交货期为10天,其余部分交货期为15天。
采购控制价:29.5万元
2、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次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2.4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位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8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应的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
2.9企业必须是甘肃省机关事务局入围单位、一类或者二类维修企业,必须要有质量、环境及健康体系认证。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单位请在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508室(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3获取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9日,每日08:30时至17:30时均可。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银行账号:010*****200*******
5、磋商时间及地点:
5.1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5日15时00分,供应商须于当日15时0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5.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逾期未送达,将不予接收。
6、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http://www.gsei.com.cn/),其他网站转载内容如有出入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206号
联 系 人:李东昶
电话:0931-*******
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骆薇
电话:184*****314
电子邮箱:********* @qq.com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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