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泉岭农场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益事业工程招标公告

宝泉岭农场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益事业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场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益事业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场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益事业项目工程
2.2 项目编号:DY(G)公2014-038
2.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场
2.4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公共绿化工程
二标段:公共晒场照明设施工程
三标段:其他公益事业监控设施
四标段:人畜饮水安全工程
五标段:田间道路维修工程
投标人只可以针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6 计划工期:2014年10月13日——2014年11月30日,总工期49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标段、四标段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还须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经销协议,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五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近三年内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6日至2014年9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5号701室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4.2 报名时,一、二、五标段须由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到场,同时携带在本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六个月以上)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满足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
5.2 需邮购招标文件的另加100元手续费(含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报名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汉水路265号)七楼开标大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岗区汉水路265号
项目负责人:史女士 电话:****-********
日 期: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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