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取消陈美莲等3户家庭申购原八步区科技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限价住房资格的公示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取消陈美莲等3户家庭申购原八步区科技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限价住房资格的公示
为了进一步加强核实符合购买贺州市建设中路25号原八步区科技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限价住房的家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关于做好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61号)及《贺州市八步区建筑领域房产项目等系列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我办对八步区教科局报来申购原八步区科技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限价住房申购人员资料进行复核,经再次复核,陈美莲家庭户于2012年已申购商品房,房屋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西路68号灵峰翠苑小区;谢勇家庭户于2009年已申购商品房,房屋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西路16号恒和苑小区;朱春玲家庭户于2010年已申购商品房,房屋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建安街2号。3户家庭不符合申请原八步区科技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限价住房条件,因此取消陈美莲、谢勇、朱春玲3户家庭购房资格。现就复核取消陈美莲、谢勇、朱春玲3户当地城镇家庭申购原八步区科技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限价住房的家庭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4月29日下午5:00前由申请人到区房改办复核。同时欢迎各位群众对其他购买原八步区科技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限价住房的家庭资格的对象进行监督举报。
公示期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9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兴北路5号,八步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774-*******
附件:关于取消申购原八步区科技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限价住房资格的名单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取消申购原八步区科技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限价住房资格的名单
序号 | 申购人姓名 | 性别 | 户口所在地 | 配偶姓名 | 户口所在地 | 购房时住房情况 | 备注 |
1 | 陈美莲 | 女 | 八步区鞍山西路 | 周石养 | 八步区鞍山西路 | 已购商品房 | 当地城镇居民 |
2 | 谢勇 | 男 | 八步区鞍山西路 | 陶雪瑜 | 八步区旺城街 | 已购商品房 | 当地城镇居民 |
3 | 朱春玲 | 女 | 八步区体育路 | 欧醒东 | 八步区建安街 | 已购商品房 | 当地城镇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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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取消陈美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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