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2日? ?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3·21”东航航空器飞行事故教训,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贺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贺安委〔2022〕9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决定从4月下旬开始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的思想,深刻汲取“3·21”东航航空器飞行事故和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压事故、保安全、促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批示指示精神情况
重点检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生产企业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传达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批示要求,贯彻全国、全区以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落地情况
重点检查:一是十五条硬措施学习宣传情况。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十五条硬措施主要内容,大力营造支持推动十五条措施落实的浓厚氛围。二是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方案制定情况。三是十五条硬措施对照检查情况。逐条对照十五条硬措施,检查是否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是否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深入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是否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是否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着力加强农业农村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是否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是否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风险研判和问题评估,找准问题、交清单压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情况
重点检查:一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部署开展情况。组织制定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深入分析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问题和突出隐患,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情况。二是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合力攻坚治理等重点任务部署落实情况。三是全面排查整治农业机械、渔业船舶、饲料生产、农村能源、农药化肥等农业农村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情况。
(四)强化“打非治违”情况
重点检查:一是落实市农业农村局《“新安法宣贯执行年”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执法、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并落实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和打击违法行为情况。二是推广运用“通报提醒、约谈纠治、联合惩戒、移交问责”四种方式,切实治理安全生产领域走过场、以罚代管、屡查屡犯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况。
(五)党的二十大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一是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执法,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力量和专业化建设,切实解决执法力量严重薄弱的问题,为重大活动提供安全监管保障情况。二是加强对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领域爆炸物品、易制爆易制毒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情况。三是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六)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从3月份开展至4月结束的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延续至党的二十大结束,结合本次大检查活动同步进行。各县(区)、各单位继续按照《贺州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每月28日前将《安全生产每月检查工作纪实表》(见附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安委会办公室。
三、工作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4月中旬开始至党的二十大结束,不划阶段、不分环节,把开展全面自查、综合督查贯穿全过程,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务求取得实际效果。
(一)全面自查
紧盯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全面开展大检查活动。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大检查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立即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行动。
(二)综合督查
大检查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将视疫情形势变化组织督查组至少两次对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市农业农村局督查组还将对县(区)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各县(区)也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驻点督导,严防盲区漏洞,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迎检准备
国务院安委会近期将对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同步开展2021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各县(区)、各单位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对标对表整理完善工作台账资料,全面查漏补缺,督促企业单位做好现场迎检准备。对国务院安委会督导检查和考核巡查反馈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单位要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视情况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加强问题整改
各县(区)、各单位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加强指导服务,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报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推动工作开展。要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定期通报曝光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典型事故(大检查期间各县(区)至少每两个月曝光一次),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工作纪律
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查暗访,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避免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确保查出实实在在的问题和隐患。要用好警示通报、约谈纠治、联合惩戒、移交问责“四种方式”,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五)加强疫情防控
各县(区)、各单位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防疫情风险。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
(六)加强信息报送
各县(区)要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清单(每月30日前报送一次)。并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安委会办公室。
请各县(区)将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于4月25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张文,*******,电子邮箱:hznongji@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每月检查工作纪实表
附件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每月工作纪实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隐患单位 | 隐患具体情况 | 排查日期 | 隐患整改时限 | 完成整改情况 | 隐患整改责任人 | 督促整改单位 | 是否对该单位立案处罚 | 处罚金额 | 备注 |
备注:该表于每月3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安委会办公室。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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