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滨湖堤岸整治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湛江市滨湖堤岸整治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湛江市滨湖堤岸整治工程监理(第二次)
批复文号 湛发改资[2014]188号
批复单位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湛江市滨湖堤岸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湛江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市滨湖堤岸整治工程已由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湛发改资〔2014〕1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湛江市滨湖堤岸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湛江市 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湛江市滨湖堤岸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

整治堤岸长11.5公里,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Ⅱ级。配套建设环湖管理道路、堤岸生态绿化、相关景观及其他管理设施。工程预算:1.016亿元。

2.1.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监理以及保修期监理。

2.2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限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报名前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报名时提交原件)。

①按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④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采用网络报名的,以开标时间为准。

3.5 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少于5人,要求如下: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不少于3人,其中水工建筑专业、环境保护专业、机电设备安装专业各1人;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上述人员是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所有人员须提供2014年6月至2014年8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凡在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或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或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并在通报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投标报名者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报名(授权委托人还须具有2014年6月至2014年8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8 无论何种原因,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3.9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4 年 9 月 17 日至2014 年 9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后方)集中受理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报名费1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 300 元(含密封袋),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在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有效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3) 授权委托人2014年6月至2014年8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提供);

(4) 拟派监理人员满足“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及2014年6月至2014年8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复印件;

(5) 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含《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 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打印的投标人及拟派监理人员通过终审的网页(此项不要求原件核对);

(7)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 年 10 月 1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 1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方)。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湛江市滨湖堤岸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发布人 王祝丹
发布日期 2014-09-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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