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振浮7”年度租赁主拖招标

“新振浮7”年度租赁主拖招标

公开/招标邀请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上海振华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就 “新振浮 7”年度主拖租赁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HFZB-SC-2022-004

2.项目内容:“新振浮7”年度主拖招标:

“新振浮7”(2022.6-2023.6)年度主拖招标(或者从实际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计算)

使用期限:使用天数约为90天

参标公司要求:

(1)自有符合条件船舶不低于3艘(中标人根据招标人项目实际情况,每次提供其中任意1艘供招标人使用),提供船舶资料。

(2)响应速度快,接到通知后,原则上48小时内能到达指定接拖位置。

船舶要求:

(1)船船舶主机功率:*****马力以上(含,在*****马力的基础上最低可以接受-10%的马力偏差);船舶侧推功率总和不少于2500马力;系柱拉力不低于100T,主拖缆直径不小于60mm,船龄不超过25年;具备对外消防能力符合FF1标准。拖航过程中,平均静水速度一般不低于5节拖航速度。

(2)船舶证书齐全、船员证书、保险齐全。

(3)施工期间必须要有船东代表到达现场进行对接,以利施工现场管理。

(4)参加投标公司必须是投标船舶的船东,不可二次分包。

(5) 对于海服未使用过的船舶(预审时由招标人判断),招标人有权要求提前验船,避免证书符合要求,实际操作不行的情况;

(6) 对于海服未使用过的船舶(预审时由招标人判断),拟用该船舶投标的投标人,需而外提供投标船舶的历史拖带业绩证明(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7)中标单位中标后使用非投标船舶进行拖航需经过甲方同意。

(8) 报价形式:拖航期间XX万元/天(不含油、水)。

(9)特别申明:

因招标方造成的主拖等待时间,免费等待期为两天,超过两天的,按中标价的一半予以结算,因中标方造成的主拖等待时间不予结算。

油、水计量方式:主拖抵达“新振浮7”接拖点后,项目经理、“新振浮7”轮机长和主拖轮机长(或船东代表)三方协同进行油、水的测量和记录,抵达目的地解拖后,三方再进行油、水的测量、记录和签名确认。

油、水结算方式:油料的结算价格按拖航当月振华重工的同类油品采购价和中标方当月的采购价取低值作为结算价进行结算,但平均油耗最高不得超过1.6T/H,超过部分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淡水按照人民币15元/吨结算。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2019~2021年度,提供已完工合同复印件3例);

(6)提供相关船舶证书(不低于3艘),包括:船舶照片、检验证书簿复印件、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等(船舶必须为投标方自有船舶);

(7)拖轮拖力证明(*****匹马力或以上,在*****马力的基础上最低可以接受-10%的马力偏差);

(8)近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8~2020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注:

(1) 对于未使用过的船舶(预审时由招标人判断),招标人有权要求提前验船,避免证书符合要求,实际操作不行的情况;

(2) 对于未使用过的船舶(预审时由招标人判断),拟用该船舶投标的投标人,需额外提供投标船舶的历史拖带业绩证明(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5日下午15点之前停止报名(仅为线下报名,中交供应链线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各线下报名单位,最终单位报名数量和资格预审以中交供应链线上报名为准)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314室

联 系 人:周玮(招标中心)

报名邮箱:zhouwei2@zpmc.com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021-********(周玮)

传真:021-********

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将发放标书,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报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新振浮7”年度主拖租赁招标(招标编号:HFZB-SC-2022-004),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标段

/

企业性质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手机


E-mail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投标单位(签章):

备注:以上《投标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若由于投标方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方概不负责。



标签: 租赁主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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