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宁高速公路盐田等收费站ETC工程配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环闽招[2014]第11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宁高速公路盐田等收费站ETC工程配套项目,已由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闽高财[2014]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福宁高速公路宁德北、盐田、牙城、八尺门收费站。 2.2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包括八尺门收费站3道安装自动发卡机1台,宁德北收费站6道和8道、盐田收费站4道(超宽道)和牙城收费站4道(超宽道)更换计重设备。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为569685元。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2.4招标项目施工工期:2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或收费系统工程资质或计重设备生产商。 3.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7日至2014年9月22日(含法定双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厦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均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组织踏勘现场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时间:2014年9月23日9时00分 踏勘集中地点: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贵岐路1号监控大楼),踏勘时无需点名和签到,交通工具自备、相关费用自理及安全责任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厦一楼)。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1款规定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5.5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一次性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5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宁德市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收款单位: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136*****140*******。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贵岐路1号地址:宁德市兰亭路8号豪景花园7幢705室 邮编:352100邮编:352100 联系人:韩先生联系人:雷丹 联系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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