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2021年技术建设及产业创新项目一期一阶段监理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2021年技术建设及产业创新项目一期一阶段监理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询价公告

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2021年技术建设及产业创新项目一期一阶段监理项目(代理机构编号:08-11-04C-2022-D-E*****)于2022年4月26日09时00分截止递交应答文件,现场递交应答文件的应答人不足三家,依据采购文件等规定,本项目第一次采购失败。

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2021年技术建设及产业创新项目一期一阶段监理项目(第二次)(代理机构编号:08-11-04C-2022-D-E*****C01)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各潜在应答人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2021年技术建设及产业创新项目一期一阶段监理项目(第二次)(代理机构编号:08-11-04C-2022-D-E*****C01)。

1.2采购人:宁夏中卫市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预算金额为******.00元(含税)人民币。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监理服务内容为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2021年技术建设及产业创新项目一期一阶段项目监理。监理工作要满足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不得高于80%,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的,将否决应答处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监理服务内容为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2021年技术建设及产业创新项目一期一阶段项目监理。监理工作要满足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初验合格。

2.3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3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之一:

①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证明材料:应答人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3.4人员要求:应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

注: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2021年10月份以来在本公司联系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第三方代缴,须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代缴协议)或同劳动合同。

3.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至少3份自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

注1:须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盖章及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等;如为订单合同,还需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一份框架协议下的多份订单合同,仅算一份业绩;仅提供订单合同或框架协议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注2: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符合要求算无效业绩。

3.6 不得存在的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

(5)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被公示为失信惩戒。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7)法律法规或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7供应商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5.询价文件获取

5.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4月26日18时00分至2022年04月29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询价文件获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601室。

5.3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费用支付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无效。

5.4询价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第一次已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在本次采购中可不支付文件费用)。如需要获取纸质招标文件,请凭借购买记录前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601现场领取,或电话联系文件售卖人员进行邮寄。。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06日09时00分。

6.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602室。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邀请应

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夏中卫市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关村A座103室

邮编:******

联系人:袁海亮

联系方式:150*****998

项目负责人:朱满升

电 话:182*****233

电子函件:182*****233@139.com

采购人:宁夏中卫市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6日


,中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建设及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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