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22年度实验物资、设备(材料制备仪器类)招标公告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22年度实验物资、设备(材料制备仪器类)招标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ZYZB*********H001
标段编号: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2-04-26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22年度实验物资、设备采购(材料制备仪器类)
采购编号:HNEC-ZYZB*********
项目所在地区:郑州市,中科豫能化绿色过程联合研发中心
一.采购条件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22年度实验物资、设备采购(材料制备仪器类)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22年度实验物资、设备采购(材料制备仪器类)项目
2.交货地点:中科豫能化绿色过程联合研发中心郑州市金城大道东三环交叉口东北方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22年度实验物资、设备采购(材料制备仪器类),详见采购明细见物资清单。
5.交货期:供货合同签订后10内交货,具体到货时间根据甲方要求。
6.付款方式:开具13%增值税发票,验收合格付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无质量问题付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响应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3.1.2、响应人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且三年总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3.1.3、响应人提供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同类项目业绩数量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和发票)
3.2、响应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3、响应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3.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3.2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响应的。
3.3.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3.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6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为响应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3.3.7在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3.3.8在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响应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4、应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6、响应厂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响应厂商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所有物料。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5/709:00:00。
4.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随报价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5/709: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网上开标
六.其他
6.1响应服务费:本项目响应服务费300元(人民币)线上扫码缴纳(报名时自动生成的二维码扫码缴纳)。
响应保证金:*****元(响应人须在响应截止日期前通过基本账户支付至中原云商平台生成的子账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原云商,首页> 操作教程>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响应人)。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经采购人同意,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中标金额 (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500-1000 | 0.8% |
100-500 | 1.1% | 1000-5000 | 0.5% |
注: 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按中标总价收取。
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义马市支行
开户名称: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0104 0007 470
6.2 招标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响应人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的;
(2)成交人拒绝按询比价文件的规定或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3)响应人相互串通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成交人未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监督组
监督电话:0371-********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CBD商务外环路6号国龙大厦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话:136*****2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汇处往西100米路北郑州龙宇国际18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荆先生、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0371-********
公司财务电话:0371-********(标书费审核、开具发票业务等相关咨询)
电子邮件:********@163.com">zyzb********@163.com
标签: 实验物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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