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乡银星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新林乡银星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新昌县新林乡银星村民委员会的新昌县新林乡银星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已由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经新昌县新林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林乡银星村
2、施工内容:铺设Φ75-Φ160UPVC排污管,Φ200-Φ300UPVC双壁波纹排污管。污水检查井安装、化粪池安装,新建终端处理池,道路开挖及修复等。总投资459596元。
3、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投标方式:采用总造价让利法(让利率范围为10%~15%)。
5、施工总工期:60 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县外企业须在新昌县建管局备案登记且在有效期内,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交易证”和交易员身份证原件或者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申请不予受理。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城东客运站西侧)办理,办理“交易证”的相关要求可登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与招标网(www.xcztb.gov.cn)查询下载。
四、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县外企业备案登记表、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项目经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交易员或者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交易员或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可在www.xcztb.gov.cn下载)、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五、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须购买招标资料文件,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手续。
六、报名及地点:凡符合以上申请条件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4 年 9 月 22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持单位介绍信并携带资格预审资料到新昌县新林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捌仟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按如下指定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不需另行缴纳)。
收款单位:新昌县新林乡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新昌县农商银行沙溪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须注明工程名称和缴款单位名称)复印件(缴款凭证(须注明工程名称和缴款单位名称)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发票复印件(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发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同提交。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废标处理。
八、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上拨资金全额到位后付至合同款的75%,工程经审计后付至审计造价的90%,留审计造价10%作为质量保修金,一年后如无质量事故的全部付清(无息),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无息)。发包方应在收到承包方的发票凭证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项。
九、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138*****106 蔡先生
****-******** 王先生
招标人:新昌县新林乡银星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 新昌县新建设工程审计有限公司
日 期: 2014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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