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出口至高岭粮所公路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路出口至高岭粮所公路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XHCZC2014-G2-3039-XY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安县高速路出口至高岭粮所公路扩建工程已由都安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都发改字〔 2014 〕 77 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业主为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河都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和自治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都安县高速路出口至高岭粮所公路扩建工程 位于广西河池市都安县高岭镇高岭社区内,扩建长 0.928 公里 ,路基宽度 12 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按 II 级公路标准建设。工程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招标的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安全设施及绿化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登记备案制:凡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在河池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登记备案(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路 55 号河池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人:鲁喜文 ****-******* 139*****052 ),并出具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河池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9 月 15 日至 2014 年 09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持职称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 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 携带:满足本招标公告第 3 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单位开户行许可证原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材料 [ 材料为注册建造师证书(要求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职称证、身份证、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的原件 ] 、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原件 ( 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日起 ) 、河池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分站登记备案的登记表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资料费),招标人根据对本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高岭街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 6 号 3 楼 B 座
联 系 人: 韦俊旦 联系人: 万永凤
电话 / 传真: ****-******* 电话 / 传真: ****-*******/*******
监督: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2014 年 09 月1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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