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联合吸污车招标公告
多功能联合吸污车招标公告
大庆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大庆高新区给排水有限公司多功能联合吸污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4-146-1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三章 评审方法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附 件: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须知
说明: 采购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
第一章 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三十天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4年9月26日16时前投标保证金必须由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以转帐方式或电子
汇款方式交纳,且以汇款到账时间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不接受
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指定账
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否则,投标无效
户名: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账号:****************83519
开户行:交通银行开发区支行
汇款注明项目编号:如“2014-073项目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5%)(取整至佰元)
交纳银行及账号:同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及账号
汇款注明项目编号:如“2014-001项目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后合同生效
答疑会
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2014年9月25日14:00时整,在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207
室准时召开。
内容:在答疑会上,采购单位将就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出简介,并就投
标人提出的需要澄清的内容予以澄清。如有需要变更或澄清的事项,
会后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布答复澄
清内容,投标人自行查看。
答疑会后的任何疑问和澄清要求都不予答复。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9月29日 9:00时整
开标地点大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207室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投标人资质
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资质;
5、经销商参与本项目采购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经销代理证书或经销代理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
7、企业需提供免征车辆购置税证明,使用方在车辆落牌时不需缴纳车辆购置税;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否则投标无效。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可进入下一步评审阶段。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307室
注: 采购项目基本要求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项目基本要求为准。
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内容和要求:
项目名称主要参数
整车名称多功能联合吸污车
车辆颜色黄色配备工程警用灯
总容积m3不小于9立方米
备注 :符合国家公告标准和安全性能标准
发动机排放标准国Ⅳ(四)
功率KW不小于155KW(210马力)
燃油种类柴油
专用功能高压疏通冲洗清水箱容积m3不小于3m3
高压泵类型3柱3塞进口泵
最大工作压力bar不小于240kg
超级铣头(切割树根专用)带有对中支架
高压管压力bar380kg
高压管长度80米(达到安全标准)
水雷喷头
带有水导系统
推力喷头
兰博喷头
真空抽吸压力排放罐体容积m3不小于6.4
清水容积m3不小于3.6
真空泵类型液环式
真空度bar-0.9
抽吸时间min≤4(分钟)
污水压力排放时间min≤5 (分钟)
旋转吊臂可前后上下左右旋转移动
吸程m9-----14m(米)
操作系统压力反排高压泵、调压阀、流量阀
泥水分离系统通过分离系统,可现场将污物罐内不需要运走的污水反排回下水管道
备注:以上各种高压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二、需求数量:1台;
三、商务条款
1、付款方式: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60%,一年后无息支付合同价款的20%;两年后无息支付合同价款的20% 。
2、交货(工)期:中标之日起45天交货。
3、交货地点:使用方厂家提货。
4、质量保质期:一年。
第三章 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
所谓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按以下规则进行评审:
谈判小组根据评审方法对每个有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最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可采取一轮或多轮方式竞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排序第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明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成交资格,按顺序确定排在其后第一位的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二、特别说明:
1. 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而提供的各类证明文件,除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该证明文件原件查验,未提供该证明文件原件的视同没有该证明文件,投标无效。
上述原件需单独包装,外贴“投标人证明文件原件明细表”【详见投标文件常用格式】。其中属于投标人所有的各类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原件;上述原件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时应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经评标委员会查验报名资料、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与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一致无误后即刻退还给投标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未随招标文件同时递交上述原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三、废标条件、投标无效条件
1.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方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方不足三家的;但经市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除外。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3)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5)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或参加开标会议迟到的或授权代表未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的;
(6)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不符的;
(7)投标最终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8)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及未如期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9)违反开标及评标现场及开标等候区管理规定的;
(10)其他按政府采购法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条件。
3、投标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给招标方或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受到相应处罚并取消其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故意进行无效投标的;
(2)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方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
(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抑制其他投标方的;
(4)向采购单位或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协商投标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其他严重违反招投标程序的行为。
四、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况,将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研究决定。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项目内容
交货(工)日期中标之日起45天交货
交货地点使用方厂家提货
质量保证期自本项目交货验收合格后十二(12)个月。
付款方式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60%,一年后无息支付合同价款的20%;两年后无息支付合同价款的20% 。
验收项目交货后,由采购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采购办参与验收监督。
其他1. 投标人投标产品及服务必须是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
2. 投标报价为大庆市交货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产品本身费用、为完成供货及服务而必须的附/配件费用、管理费、税金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买方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项目内容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面
符合性审查材料1.投标函
2.标一览表
3.货物价格明细表
4.技术指标响应表
5.务条款响应表
6.售后服务承诺书
资格性审查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登记证复印件;
4.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资质复印件;
5.经销商参与本项目采购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经销代理证书或经销代理授权书复印件;
6.符合本项目公告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
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数据和材料
注:1. “符合性审查材料”和“资格性审查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 “符合性审查材料”和“资格性审查材料”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就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3. 对于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照给定的格式进行填报;没有给定格式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设计。
4. 投标人在装订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应严格按照以上表格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的顺序进行装订。
?
附件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注:1.以下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为通用的格式,投标人在制作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应以“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的要求为准,选择相应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 对于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照给定的格式进行填报;没有给定格式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设计。
格式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报价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北京时间 年 月 日 : 时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
格式2
注:请投标人使用此页格式作为所编写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封皮。
大庆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年 月 日
格式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目录
一、符合性证明材料
1.1投标函………………………………………………………………所在页码
1.2开标一览表…………………………………………………………所在页码
1.3货物价格明细表……………………………………………………所在页码
1.4技术指标响应表……………………………………………………所在页码
1.5商务条款响应表……………………………………………………所在页码
1.6售后服务承诺书……………………………………………………所在页码
……
二、资格性证明材料
2.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在页码
2.2本项目投标所需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所在页码
2.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
2.4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所在页码
三、其它材料
3.1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3.2……(如:企业简介、产品工艺说明、产品技术指标、先进性说明、使用说明、业绩等)
注:请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根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细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目录
格式4
投标函
致:大庆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名称> 正式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 为我方代表,参加你中心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品目号> 项目政府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采购项目进行投标。
为此,我方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1. 我方同意在本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三十天内遵守本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3. 提供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4. 如果我方成交,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 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全部规定。
6. 我方保证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7. 我方愿意向你中心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 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保证供货。
9. 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合同专用条款的全部内容且无任何异议。
10. 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投标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7)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
(8)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此函中开户银行部分,如果贵方成交将以此函中所填写的开户银行与账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该部分不允许更改。
格式5
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单位:元(人民币)
品目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01
02
……
投标总价(小写)(大写)
注:若本项目未划分品目,请在品目号中填写01
填写说明:
1.开标时,本表中的内容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投标函、货物价格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投标总价为采购范围所列全部招标项目的报价总和,并应与货物价格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保持一致。
3、投标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6
货物价格明细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货物
名称品牌规格
型号技术
参数生产(制造)
厂商名称数量货物投标价格
单价合价
1
2
3
4
5
6
7
8
…
投标总价(大写):(小写):
注: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7
技术指标响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指标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
1
2
3
4
5
6
……
我们承诺本技术指标响应表的内容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之处,并且愿意承担因不满足此承诺而引起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投标人必须依据“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中技术指标”如实填写本表的每项内容,不得漏项。
2. 偏离程度请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字样,其中“正偏离”是指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优于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负偏离”是指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劣于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无偏离”是指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与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无差别。
3. 证明材料请填写“见本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第 页,第 行”字样。
格式8
商务条款响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程度证明资料
1
2
3
4
5
6
……
我们承诺本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内容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之处,并且愿意承担因不满足此承诺而引起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 投标人必须认真依据“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商务条款”如实填写本表的每项内容,不得漏项。
2. 偏离程度请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字样,其中“正偏离”是指投标人的商务条件优于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负偏离”是指投投标人的商务条件劣于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无偏离”是指投标人的商务条件与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无差别。
3. 证明材料请填写“见本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第 页,第 行”字样。
格式9
售后服务承诺书
按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的规定,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经评审后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公司对于成交货物,除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合同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1. 拟提供售后服务的项目:
2. 免费保修年限:
3. 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 详细的培训计划:
5.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附维修技术人员等级证书):
6. 生产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在采购项目所在地(实施地)设置的售后服务网络及相关情况:
7. 备品备件供应情况及优惠价格:
8. 其他: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10
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格式11
本项目公告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格式1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你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
格式1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点)的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与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本公司 (被授权人的姓名与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你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项目编号)的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权,特此声明。
代理人:
部门: 职务: 。
(※此处请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授权委托书。同时,须附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授权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3.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4.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
格式14
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
(汇款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格式15
投标人证明文件原件明细表
序号证明文件原件名称份数每份页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请将此表粘贴于证明文件原件密封包外。
格式16
退保证金申请
致:大庆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我方参加你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 采购项目,缴纳 (竞标/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现因 特申请退还保证金。请将保证金款汇入我方账户,信息如下:
申请人名称(盖章):
账号:
开户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联系方式:
日期:
(注: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退履约保证金另附验收报告)
附件2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本须知适用于采购文件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2. 定义:
2.1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受采购人的委托具体组织采购活动的大庆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
2.3 “采购货物”是指采购文件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
2.4 “潜在投标人”是指知悉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采购项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可能愿意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
2.5 “投标人”指按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规定参加采购活动投标的供应商。
2.6 “采购文件”是指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经营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如果投标货物实行许可证制度,则须持有相应的许可证)。
3.2 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大庆市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资金、技术和生产能力,向采购单位提供满意的、证明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来源的文件,并提供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证明。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能够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3.6 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货物及伴随服务
4.1 投标人除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等等。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4.2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进口货物,则发生的一切中间费用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需要从国外进口的货物,且投标人没有进出口代理资格的,投标人应当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集中采购机构在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时有权根据采购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项目需求”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变更,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7. 履约验收
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对成交人合同的执行情况组织国家检验机构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履约验收,并将视情况组织国家专业检验部门对成交人所提供的产品实施破坏性验收,破坏性检测所产生的产品成本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采购文件
8. 采购文件构成(按实际文件构成编写)
第一章 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三章 评审方法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附件: 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 供应商须知
9. 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或修改
9.1 采购文件答疑澄清或修改可采取集中或不集中方式进行。不需要集中答疑澄清或修改的,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将需澄清的事项及依据在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函告集中采购机构。
9.2 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大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9.3 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大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9.4 所有投标人(尤其是从网站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陆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集中采购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且已为各投标人知悉,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9.5逾期提出的任何答疑澄清要求不予答复。
9.6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和方式见“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0.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10.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特殊规定外,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12.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按要求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资格性审查材料的复印件应是清晰可辨的。
12.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2.4 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给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禁止使用活页式)并自编目录及页码。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在右下角编制页码,如有资格证明文件或宣传资料彩页等材料而无法编制页码的,可用不退色的墨水笔按顺序填写,但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投标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5 投标人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扫描章无效)。
1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13.1 投标人编写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构成,请参见项目采购文件“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的要求。
13.2 开标前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安排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由谈判小组负责,若投标人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文件已提供有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14.2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4.3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货物价格明细表中的“合计(总价)”保持一致。
14.4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货物价格明细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简介、来源、数量和价格。
14.5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技术指标响应表。技术指标响应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应与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逐项对应填列,并将偏离情况在偏离栏中列出。
15. 投标报价
15.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投标价格应为折扣后货物价格、购买货物和相关服务需交纳的所有税费及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
15.2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货物价格明细表的内容填写货物的单价、总价、投标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
15.3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5.4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予以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投标报价、价格折扣才会被考虑。投标人若有投标报价、价格折扣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5.5对于可能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设备,还应填报投标设备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16.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要求”规定的时间和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凡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2 投标人必须准确填写投标保证金汇出(交纳)人的名称及账号,集中采购机构只按汇出(交纳)人的名称及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保证金汇出(交纳)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投标人,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账户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15.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高新区采购办凭未中标供应商提交退保证金申请和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高新区采购办凭中标供应商提交退保证金申请和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5.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或者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谋取成交资格的;
(4)投标人向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以牟取成交资格的;
(5)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分包给他人的;
(8)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9)投标人的其他给政府采购活动带来不利后果的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17.1 在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要求”规定的有效期内,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保持
有效。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集中采购机构要求修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
18.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 组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各种数据及资料(本须知第13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8.2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要求”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份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18.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8.4 投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不允许只填写简称。
18.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6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如果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资质证书等证件原件或样品,应单独包装并注明其内容,以便谈判小组查阅后退回投标人。
(2)如果要求投标人提供如光盘等一次性介质,则该介质必须作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装在一个包封中。
19.2 包封的封装处应:
(1)注明下列识别标志: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具体时间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要求”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加盖投标人公章。
19.3 如果投标人未按第19.1条和第19.2条要求密封和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错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20.2 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
20.3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
2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但集中采购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盖章。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 递交“撤回”通知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投标人。
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投标人不得对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21.5 自投标截止时间始,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止,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除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外,还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而做出的处理。
五、开标与评审
22. 开标
22.1集中采购机构将按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单位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采购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并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开标时,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 谈判小组的组成
23.1 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建谈判小组并组织评审工作。
23.2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谈判小组,已经进入的必须退出。
23.3 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23.4 根据项目情况,谈判小组成员可从大庆市市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4.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
24.1 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应。符合性审查条款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24.2 资格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供审查,投标人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投标人拒不提供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资格性审查条款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24.3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如果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4.4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而且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4.5 如果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4.6 谈判小组审定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4.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规则修正: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按上述规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审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规则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 在评审期间,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作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5.2 投标人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或其他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
26.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26.1 谈判小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合格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评审小组将与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如对货物技术指标及相应服务承诺有补充或修改,应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
投标报价可采取一轮或多轮方式竞价。投标报价以投标人的最终竞价结果为准。
26.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按以下规则进行评审:
(1)谈判小组根据评审方法对每个有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最终竞价结果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可采取一轮或多轮方式竞价)
(2)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须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评审结果,并确定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或将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谈判小组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排序第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明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成交资格,按顺序确定排在其后第一位的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26.3 按上述评审方法确定的符合成交条件的投标人如果有2个或2个以上,则以技术优劣确定成交供应商;技术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投票确定成交供应商或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
26.4 评审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7.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7.1 开标之后,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7.2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谈判小组、采购单位或集中采购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授予政府采购合同
28. 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标准
除本须知第30条规定的情况外,谈判小组将把政府采购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有良好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且符合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规定的成交供应商。
29. 资格后审
29.1 采购单位有权通过资格后审,采取寻求外部证据的方式对投标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即投标人的财务和技术状况、资格、信誉等)以及其他有必要了解的方面做进一步的审查。
29.2 审查将采取实地考察、抽样检验、审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原件(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原件,经营业绩、合同原件等)以及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和内容。
30. 集中采购机构宣布废标的权利
30.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和在评审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31. 成交通知书
31.1 在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大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上予以公告;成交供应商见此公告后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至大庆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31.2 该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重要依据,是政府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集中采购机构、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具有法律效力。集中采购机构无故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资格或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政府采购合同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31.3 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资格,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否则将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
3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2.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成交通知书至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到高新区政府采购办鉴证。
32.2 如果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等要求签订或拒签政府采购合同,则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如果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资格将授予排名次低的投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32.3 采购文件(含澄清、补遗、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将作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做实质性改变。
33.履约保证金
33.1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比例(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33.2中标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3.3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单位因中标供应商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而
蒙受的损失。
34. 履约验收
34.1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履约,并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的相关验收工作。
34.2 对于专业性强、重要性的项目须通过指定的经过国家认定的质量检验机构检验。
35. 询问和质疑
35.1 政府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35.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对于逾期及不符合质疑条件的,不予受理。
(1)对采购公告(含供应商资质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另行规定的除外);
(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4)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计算。
35.4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5.5 质疑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35.6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单位暂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6.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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